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4-28      发布机构:市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107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第一条  为促进邢台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监察科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部门负责人是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是否明确专人负责。

  (二)公开目录编制及公开工作情况。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将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基础资料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工作记载是否及时,资料是否齐全。

  第六条  考核形式和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考核时间定于每年的十一月份。

  第八条  考核结果适时在市局机关进行通报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邢台市烟草专卖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