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公开年报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诚信建设助力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0-10-21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12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今年以来,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城县管理部为规范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在落实中心相关政策下、方便职工缴纳、确保资料真实的原则下,努力将自由职业者个人诚信状况与公积金开户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的扩面工作。
“我在食品公司工作,单位缴纳了五险,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在我县某食品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前来管理部前台咨询,临城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自由职业者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六个月后,出具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要在手机上查出个人的养老保险明细,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承诺书》,对自己的缴存情况真实性进行承诺即可。办理前,工作人员当场询问了张先生的个人信用情况,并告诉张先生,缴纳公积金只是第一步,并不代表最终可以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还要综合考虑职工的个人信用情况,对于个人征信不良的职工,将不予公积金贷款。张先生当场表示,“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就是为了享受公积金住房低息贷款,我个人一向比较注重个人征信情况,今后也将继续注重个人征信情况。”随后,张先生提供了个人征信报告一份,管理部审核后,发现张先生无相关的逾期记录,张先生在管理部顺利办结了公积金缴存业务。张先生的经历只是临城县管理办理自由职业者开户的一个缩影,目前,临城县管理部自缴人员正常开户478人,全部正常托收。发放贷款109户,金额3322万元,至今无一拖欠。
下一步,临城县管理部将继续落实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多管齐下,多手段,多方位促进公积金扩面工作,让公积金助民政策惠及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