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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邢政字〔2023〕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01-11

发文日期: 2023-01-11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效力状态:有效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29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解读

下载附件:
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docx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