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邢政字〔2023〕9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09-27
发文日期: 2023-09-27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效力状态:有效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1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3.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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