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邢政字〔2022〕3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2-01-29
发文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效力状态:有效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1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3.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