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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邢台市供销合作社位居全省第二荣获优胜单位一等奖
发布时间: 2021-02-11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17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2020年,邢台市供销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千斤粮、万元钱”模式,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年终考核中,邢台市供销合作社排名全省第二位,荣获全省供销社系统优胜单位一等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给予表扬。
(一)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创新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由单纯的供销向综合服务平台的转变。市社报送的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经验作为河北省唯一一个入选全国总社综合改革典型案例,综合改革工作位居全省系统第一位。
(二)消费脱贫取得新成效。组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省内外农交会等活动20次,签约额达5亿元,同时帮助6个国家级贫困县筛选479个农产品入驻“832平台”,销售额超过3500万元,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扶贫。消费扶贫工作位居全省系统第一位。
(三)农村产权交易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站点建设,乡(镇、办事处)工作服务站覆盖面达到80%,村级服务点覆盖面达到60%,首年交易额达到2.2亿元,助农增收近3000万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位居全省系统第一位。
(四)土地托管面积迈上新台阶。围绕“耕种管收加储销”提供“一条龙”式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有效降低了种地成本,提高了农民收入。全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半托管面积达到185万多亩。土地托管工作位居全省系统第三位。
(五)现代流通能力得到新提高。积极打造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把邢台地区更多的农产品走出邢台,走进市场。市果品批发市场年度交易额接近百亿元,全市供销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3.6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额超过9.4亿元,同比增长64%。
2021年,市社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十”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省社“十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举措,勇于担当,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高效落地,为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供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