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内容的变化随时更新。

一、政务公开咨询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咨询工作,设立政务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或指引本机关政务信息获取的途径和方式。

电  话:0319-2200811

通信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170号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是:

(1)本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

(2)本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3)本机关执法项目、程序、条件、期限及受理部门;

(4)本机关金融服务类业务、金融服务制度及承诺;

(5)本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动态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2.公开形式

(1)在办公场所公示;

(2)在当地的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出、刊载;

(3)通过新闻采访、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公布。

(4)通过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提供。

1.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公开受理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处理结果进行答复。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    午:8:30---11:30    

下    午: 14:30---17:30(夏天) 13:30--17:30(冬天)

办公电话:0319-2200811      传 真:0319-2200827

邮政编码:054000

通信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170号

2.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见附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

(1)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公室,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查阅。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面注明 "政务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政务公开申请" 的字样。

 3.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公开的事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