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86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邢林办字[2018]21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保护管理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巡护
春季候鸟集群迁徙即将来临,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提前谋划部署,组织人员力量对本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和繁衍地、迁徙通道及停歇地等重点区域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捕猎工具,严防偷捕盗猎情况发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护,严防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林地、林木、湿地等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采用无人机、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巡护效率,及时搜集汇总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清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县(市、区)要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政办字〔2017〕74号)要求,结合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划定各自的野生动物禁猎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执法效力,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势头,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区受侵蚀和破坏的趋势。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斩断违法利益链条,协同森林公安等执法机关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严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声势。二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开展执法合作与交流,特别是在候鸟跨区域迁飞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行政区交界地带,建立共同保护网络和区域联防联控的执法协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巩固林业自然保护区 "绿盾行动" 整治成效,针对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 "回头看" 。临城县、内丘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省政府及省林业厅关于 "绿盾行动" 的有关通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整改到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及验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林业局。整改验收达标前,省厅暂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行政许可审批。
三、依法严格监管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以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依法有序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一是积极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网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中的牵头、协调、沟通和服务作用。二是加强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中医药发展等相关利用活动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餐饮场所、花鸟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动的执法检查,持续打击非法贸易活动,净化实体市场和网络空间。五是规范引导、依法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外放归放生等活动,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六是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勘界立标责任,增设标识标牌和警示设施,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
四、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当前,鸟类等野生动物发生疫情风险较高,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任务繁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贯彻落实上级疫情监测防控有关要求,从源头控制疾病传播。要把防范禽流感疫情作为重点,把雁鸭类作为重点监测物种,把湿地作为重点监测区,适时加大监测防控范围和密度。要严格落实重点监测期各项制度,做好监测和种群动态巡查观测记录,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担负主动预警的单位,要积极做好样品采集,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近期,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3月3日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4月份的 "爱鸟周"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保护宣传进乡入村活动,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参与保护宣传,扩大公众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和正面引导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舆情动态,对公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保护热点及焦点问题及时回应和解说,有效争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推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关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市林业局将各县(市、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临城县、内丘县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于4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林业局林政科。期间,重特大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信息随时报告。
    
联系人:宁国元  2228158(兼传真)
电子邮箱:xtlzk@163.com
 
                                  2018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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