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 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3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邢林字[2018]9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教育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防止中小学生野外用火玩火引发火灾,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中小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国曾发生过多起由学生野外玩火、燃放鞭炮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也出现过学生自行扑救山火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后果严重,教训惨痛。各县(市、区)林业、教育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森林防火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对山区林区中小学校要重点提高学生的森林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引导学生爱护森林保护环境。
二、创新教育形式,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在春季植树黄金季节,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植树造林暨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珍爱森林资源,避免引发森林火灾。在3月26日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组织中小学校开展 "十个一" 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板报(校报、校园网),编一系列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办一次森林防火演讲比赛,开一次森林防火家长会,组织一场森林火灾避险演练,举办一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在清明、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组织中小学校开展 "节日安全,防火为先" 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对家庭的辐射作用,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作用,提高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三、加强教育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各县(市、区)林业、教育部门要始终把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教育学生不得在林区林缘玩火,不得携带火种、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不得在林区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遇有自发扑救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阻。同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火情时,及时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12119" ,不得自行救火,以防造成自身伤害。
 
                                  邢台市林业局      邢台市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