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科技研发平台扩量提质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
发布时间: 2020-03-21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12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全市科技研发平台扩量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字〔2020〕3号),推动各类科技研发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加强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打造标志性高水平研发平台,着力吸纳京津创新资源,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科研院所、高校、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各类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三年内新增省级科技研发平台36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以上,加大对科技研发平台的扶持力度,提高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技术机构依托优势学科和优势科研团队,持续布局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规模大、基础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科技人员集中、创新活跃、研发能力强的研发型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加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面向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要领域发展需求,依托规模以上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三)加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面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实体经济科技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需求,搭建覆盖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服务范围多层次、组建模式多样化的产业技术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四)加强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面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我市在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全和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引领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应用。
(五)加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需求,鼓励引导各级政府、骨干龙头企业、大学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建设多元化投资、多模式组建、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研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行业和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服务。根据本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贯彻 "统一部署、随时申报、定期评审、公示公告" 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先期培育、组织建设、发展支持、监督实施的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开展筛选推荐申报工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企业等依托单位,要加强定向培育和重点建设任务组织实施,确保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我市对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和绩效后补助经费支持的保障措施,对建设运行绩效好的省级研发平台等进行重点支持。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科技专项经费,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进行科学引导和有效支持。
(三)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科技创新平台立项评审、方案论证、建设任务验收、管理运行绩效评估等有关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完善与定位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跟踪检查和年度目标任务监测评价,强化建设发展任务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