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海外专家引进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
发布时间: 2020-03-21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13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为进一步扩大人才开放合作,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字〔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 "3+2+2" 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引进一批在各领域有影响力、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新兴学科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具有战略思维、通晓国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到2022年,每年组织2次以上海外引才活动、推荐2家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以上引智项目。
二、引进对象
引进的海外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医疗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过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科研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4、拥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所需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5、其他急需紧缺的海外专家。
三、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开通 "海外引才" 直通车,采取组团赴外招聘、依托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参会、交流、寻求合作契机,从而实现我市企业与高端人才的无缝对接。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围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每年收集、编制海外人才项目需求信息,有计划有目的组团到国(境)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二)大力实施重大引才工程。采取 "人才+项目" 的方式,积极推荐我市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申报省级以上引智项目,通过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解决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和管理难题。依托骨干企业及其研发机构,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打造国际人才聚集平台。
四、政策支持
(一)对引进的 "高精尖缺" 外籍专家,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企业带来明显效益和科研进步的,引进当年由所在县(市、区)参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后按照5-30万元、30万元及以上年薪两个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二)对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外专项目资助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 1:1 配套资助。
五、申请认定
对引进 "高精尖缺" 外籍专家的企业资助、承担省级以上外专项目的企业资助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材料
1、引进 "高精尖缺" 外籍专家的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海外专家引进计划资助申请表;
(2)企业注册登记、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专家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出入境签章记录;
(4)为企业带来明显效益或科研进步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与外籍专家聘用合同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2、对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外专项目资助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省级及以上外专项目资助申请表
(2)省及以上单位下达的计划通知或签订的任务书;
(3)其他证明材料。
(二)汇总审定
1、引进 "高精尖缺" 外籍专家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汇总审定,提出资助名单,并在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2、对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外专项目资助的企业,属于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汇总审定,提出资助名单,并在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属于市级的由市科技局汇总审定,提出资助名单,并在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三)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属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发文公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侨联、市科技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海外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字〔2020〕3号)有关要求,对符合本实施方案第四条的企业进行资助。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应把海外专家引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做好需求征集、活动组织、项目申报等工作,积极主动帮助引才单位做好各项服务跟踪,进一步完善引才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海外人才引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