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邢台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03-31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550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邢发〔2016〕21号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邢台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16〕29号),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邢台,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推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邢台,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抉择,是落实“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工作主基调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科技创新供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决胜“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支撑。全市上下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走好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重要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创新型邢台为目标,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为保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聚集新资源,激发新活力,营造新生态,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强化目标导向。面向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加速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引领全市培育新动能,推进转型升级。

2.突出协同创新。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构筑战略性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园区、协同创新基地、协同创新联盟为重点,加快推进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在推进协同创新中加快提升我市创新能力。

3.注重双轮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并重,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具有邢台特色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充分释放创新资源的巨大潜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的深度融合。

4.坚持人才为先。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的优先位置,建立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培育、引进和聚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科技创新向高端迈进。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创新型邢台建设跃上新台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具有邢台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加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实现“六个突破、四个倍增、一个确保”的奋斗目标。

“六个突破”:

——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突破,“1个战略性创新平台、5个区域性创新园区、10个主导产业创新基地、30个新兴产业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格局基本形成;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主导产业技术、装备、质量大幅度提升,骨干龙头企业技术装备70%达到国内先进、3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农业现代化取得突破,重点区域主要作物、畜禽良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9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现代服务业发展取得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普遍应用,科技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明显提升,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社会化创新服务机构达到70家;

——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科技惠民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科技保障民生能力显著增强,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50%;

——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突破,创新人才资源加速聚集,全市院士工作站达到5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17家以上;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个,创新人才500名。

“四个倍增”: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90亿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现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400家;

——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实现倍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倍增,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8件以上。

“一个确保”:确保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确立。

二、建设京津冀创新共同体,打造创新发展新优势

(四)打造邢东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围绕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能力、重点产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新兴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资源要素的聚集能力,积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科技体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科技金融、人才激励等方面先行先试,将邢东新区建成与京津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深度融合的创新共同体。争取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政策向邢东新区延伸,重点围绕发展现代服务、科技研发、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产业对接、项目对接、人才对接,着力打造集技术交易、孵化转化、公共服务于一体的邢东新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战略性平台,成为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试验示范区。

(五)加快建设战略性标志性创新园区。引导园区、开发区与京津知名产业园区、企业总部和科研院所创新合作,采取一区多园、总部—孵化基地、创新链合作等模式共建科技创新园区。重点推进“威县·顺义产业园”“沙河·房山产业园”“开发区·通州产业园”“广宗·良乡产业园”“巨鹿·昌平产业园”等京津冀协同创新产业园建设。深化与上海光明集团合作,加快启动邢台光明食品产业园、现代农业基地、玉兰农场项目,带动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在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进行全方位融合,联合开展创投基金、众创空间、“互联网+”等项目合作,协作推进科技研发试验、成果转移转化。到2020年,建立5个协同创新标志性示范园区。

(六)协同建设创新基地。依托优势骨干龙头企业,加强京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的研究推广,通过共建基地,整合京津创新资源,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钢铁研究总院共建专用钢特种钢成果转化基地、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大学国家工业结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氨基酸结晶技术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河北恒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建生物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市政府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北航国重(邢台)VR技术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等10个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到2020年,“京津研发+邢台制造”产业协作模式初步形成。

(七)联合共建协同创新联盟。围绕新型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技术需求,依托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联合京津同行业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课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型主导产业和宁晋电缆、清河汽车及零部件、平乡自行车、隆尧食品、沙河玻璃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全市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到2020年,建成协同创新联盟30家。

(八)促进京津冀创新资源优化整合。借力京津科技创新资源,发挥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邢台市技术大市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邢台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京津冀“三中心”(技术交易、技术转移、创业培训)、“两平台”(科技金融、科技资源共享)的衔接联通,逐步建立起高效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京津科技成果在邢台落地生根。建立邢台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共用共享平台,推进科技文献、科学数据信息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利用,实现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九)实施“大智移云”引领计划。大力发展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推进研发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开展虚拟现实(VR)技术与系统和北斗导航基站增强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重点支持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开展的北航国重(邢台)VR技术产业服务中心和北斗卫星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等一批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软硬件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培育邢台未来接续产业。到2020年,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共性技术10项,培育技术创新团队15个,将邢台打造成为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和虚拟现实技术创新应用的河北硅谷。

(十)布局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聚焦全市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抓住经济竞争力提升的核心关键,探索“科技创新-产品(服务)-新企业、新业态-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模式,实施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钢铁、化工、建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惠民等十一个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精准对接、主动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建立新旧产业协调有序、新旧动能接续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0年,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科技创新项目300个,突破100项行业领先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新增100项高新技术产品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十一)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聚焦发展前沿,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催化战略新兴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园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产业不断向高端攀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90亿元。

(十二)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制造业”行动计划,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研究开发、集成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汽车、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产业、企业、产品上寻求新突破,着力培育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传统产业由一般加工向中高端制造转变、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努力构建我市工业发展新优势。到2020年,主导产业技术、装备、质量大幅度提升,骨干龙头企业技术装备70%达到国内先进、3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形成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化基地。

(十三)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围绕粮棉油、优质果品、绿色蔬菜、生态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强化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美丽乡村建设增加有效科技供给。到2020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3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重点区域主要作物、畜禽良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98%;培育10家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种业集团;节水节肥节药技术集成示范10万亩。

(十四)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围绕“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提升水平”,以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商贸等为重点,利用“互联网+”催生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优化,提升科技服务业整体水平。到2020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00家左右,科技中介机构10家,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200亿元,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产业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现代服务业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将我市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强市。

(十五)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围绕大健康产业、环境污染治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民生改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民生领域保障工程,加快健康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科技创新,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高效节能降耗技术,加快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水生态修复、生态环境再造等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努力保障改善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迈向创新发展新高度

(十六)打造一批行业旗舰式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面向全国布局创新链、延揽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重大工艺改进、重大新产品开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实现强强联合,聚合创新资源,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十七)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以规模做大、实力做强、结构做优为目标,强化孵化、创办、引进、转型、提升等五个一批,搭建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成长阶梯,强化差异化服务,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苗圃到雏鹰、小巨人、上市的三级跳,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裂变式增长、集群化发展。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400家。

(十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制度,设立专项培育辅导资金,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引进高端创新人才、申报及维护知识产权,推动更多的后备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各类科技计划,加强技术研发及发明创造。到2020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双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

(十九)自主创新品牌培育计划。针对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知名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和扶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名优产品企业积极参与品牌活动,继续提升清河羊绒、晶龙光伏、中钢邢机、邢台钢铁、龙星化工、望美门窗、今麦郎食品、金沙河面业、富岗苹果、绿岭核桃等区域品牌影响力,积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高品质产品和知名企业。到2020年,努力打造2个以上品牌园区,省级工业类名牌产品动态保持在100项以上,10项以上重点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制造业龙头品牌。

(二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计划。支持企业建立多种类型的研发机构,通过经费配套、后补助或绩效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组建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平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京津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对接优势创新资源,吸引承接京津地区的科技成果和产业转移。到2020年,实现80%的研发机构建自企业,80%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力争达到80%。

(二十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鼓励小微企业和优秀创新团队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咨询设计等科技服务;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和分级奖励。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启动费按规定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现90%的科技投入出自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0.5%提高到1.2%。

五、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构筑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十二)实施高水平研发平台打造行动。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支持引导现有的7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提档升级。引导中药制剂、储能材料等5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断提高研发能力,晋级省级中心行列。重点支持河北(邢台)北斗卫星导航、任县机械、临城泵业、巨鹿新能源、南宫纺织、隆尧食品、邢台县现代农业、任县特色农业、市开发区救援装备、红星电动汽车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南和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共建减摩降耗工程技术中心。到2020年,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建成60家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科技企业研发中心。

(二十三)实施区域创新高地创建行动。支持威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强化园区整体竞争优势、扩大园区品牌效应、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争创一流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层次,积极推进平乡、威县、滏阳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高新区,力争实现我市省级高新区零的突破。按照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发展特色、完善区域布局的要求,引导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与京津合作共建专业特色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依靠其动态增长聚集创新要素,新建光明食品产业园等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园区。

(二十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结合全省“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我市百名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二二二”人才引进工程和“611人才工程”,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园区、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面向京津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建立“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的人才培育引进模式,壮大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市院士工作站达到5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17家以上;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个,创新人才500名;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民营企业家)300名,职业技能人才10万人;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20个。

(二十五)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行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打造具备科技企业孵化、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功能的政府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加快邢台市技术市场发展,建设“展示、交易、共享、服务”四位一体的区域交易大市场,省级以上园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技术交易工作站,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技术交易体系。到2020年,建成示范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培养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

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发展新生态

(二十六)完善“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园区、高校、企业和金融机构盘活存量设施和场地,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积极引入京津众创空间品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众创空间。大力发展“创投+孵化”“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创业孵化服务模式,构筑“互联网+”创业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活动常态化,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创业论坛等社会性创新创业活动,开展供需对接会、成果交易会、竞拍会、展示会。组织知名创业导师到各县市区开展演讲、培训等活动。到2020年,建成众创空间3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在孵企业达到400家,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引进京津创业导师10名、培育市内创业导师10名,每年开展10场创业培训。

(二十七)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现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科技保险机构四个“全覆盖”。加大市级财政注资力度,设立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或市县政府共同投资设立。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商业银行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完善多层次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到2020年,科技创新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新增科技型挂牌上市企业15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

(二十八)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和标准化战略,明确专利工作目标和布局,实现企业有效专利快速、持续增长。示范推广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入股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金融深度融合,盘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资产,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开展“双打”“护航”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体系建设。到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8件以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达到35家,“贯标”企业5家以上。

(二十九)提高公民科学素养。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开展全民科学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实施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科普原创与共享专项,推进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科普信息化、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产业助力四项工程。到2020年,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全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三十)加快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再造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切实解决各类科技计划多口管理、重复资助,资源配置“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建立由市科技部门牵头,市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科技计划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大幅减少科技计划数量,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各类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成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4类科技计划。探索建立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改进专家遴选制度,扩大企业家、风险投资人、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专家参与市场导向类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构建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

(三十一)推进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改革。简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审批。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和博士后、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研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实行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要求的科研经费监察、审计制度。

(三十二)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其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归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应将不低于70%的净收益或股权,用于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高校、科研院所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可以按照规定获得现金奖励。

(三十三)完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激励制度。支持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等享受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工资等财政经费不予核减,由单位统筹使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兼职创业,并获取兼职报酬。企业外聘研发人员实际发生的劳务费用可按人员人工费用计入企业研发费用。

(三十四)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严格落实《河北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自主权实施细则(试行)》。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在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所属教学、科研机构人员编制,自主决定选人用人,自主采购进口仪器设备,自主建设自有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统一实行备案制管理。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制度,确保高精尖人才用编急需。改革科技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年薪制、项目工资和协议工资制,所聘任高层次人才报酬计入工资总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评审。采取有别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出国(境)审批的程序和标准,建立科研人员临时出国(境)区别管理制度。

八、保障措施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政同抓,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创新治理体系。成立创新型邢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创新型邢台建设中的重大政策安排、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创新平台等事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推进机构,充分发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建制化优势,尽职履责,统筹推进。加强基层科技管理工作,健全机构,选好配强基层科技干部队伍。

(三十六)加大创新投入。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按照目标导向,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倒逼机制,确保到2020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政府投入和企业研发投入相挂钩、对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给予资金支持等有效措施,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投入中的主体地位。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现有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扩大受益企业范围。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通过“资金变基金”“间接补”“后补助”等方式,撬动天使、风投、创投、信贷、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三十七)强化创新考核。建立责任明确、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把创新型邢台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逐级明确责任。发挥创新考核的导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建立创新型邢台及创新型县(市、区)考核评价体系、科技创新督导制度,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创新型邢台建设任务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投入产出等统计监测体系及考评认定制度,定期发布监测与考评报告,对达到考评指标体系的地区和部门及时认定公布,形成“真重视、真投入、真考核、真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十八)营造创新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李保国精神”。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拓宽传播渠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保护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形成“举市抓创新,突出抓协同,重点抓改革,优先抓人才,关键抓落实”的强大势能和建设创新型邢台的巨大力量,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