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24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223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投资风险,2022年5月20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市国资委对照《省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吸收了《省办法》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

二、主要内容

《市办法》共分总则、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九章、六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7条(第一条至第七条),包括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投资界定以及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各自主要职责等。

第二章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共4条(第八条至第十一条),明确监管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市国资委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并发布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对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第三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共9条(第十二条至第二十条),要求监管企业应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包括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内容、备案程序、投资计划调整规则以及非主业投资控制等内容。

第四章投资项目管理。共16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监管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聚焦主业,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市国资委从必要性、程序性等方面对监管企业开展的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审核。

第五章投资事中管理。共5条(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一条),包括国资委日常监管、企业项目监控和定期报告投资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投资事后管理。共9条(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条),包括监管企业上报年度投资报告、项目投资完毕后开展后评价工作;市国资委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

第七章投资风险管理。共9条(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九条),主要包括风控体系建设内容。

第八章责任追究。共4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包括容错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4条(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七条)。

三、出台意义

《市办法》的制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企业资产不优、活力不足等问题的方法依据。一是权责划分进一步明确,理清了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权责定位,明确市国资委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被监管责任。二是管理方向进一步明确,由过去市政府、市国资委管理项目投资数额转向了管投资方向、管年度计划,简化了投资审核程序。三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办法》系统规定了企业应设立的投资管理制度,健全了投资管理决策制度和投资项目事中、事后评价制度以及风险管控制度。四是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对投资失败责任追究方面,区别了主客观原因,区分了创新和乱作为,突出容错机制,鼓励创新,依法依规办事。五是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明确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明确了审批时限,提高了管理效率,特别是缩短了审批反馈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