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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护航“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的十 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6-07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护航“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的十
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落实“四型市直机关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执行力,提振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精气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纪检组《关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的建议》出发,在纪检组指导下,局用地科、储备中心会同空间科、利用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首批20个重大专项和文化兴市战略等中心工作,从规划、土地、服务、监管等方面深入研究,起草了《护航“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的十二条措施》,目的是为了更好做好规划、要素服务保障,全力护航“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
二、制定依据
(一)上级新的政策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有关同步核发规划许可、建立豁免清单等要求;
《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项目策划生成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冀工改办﹝2021﹞19号);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冀自然资字﹝2023﹞77号);
(二)部门重要职责
突出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一是通过规划落位夯实基础。二是通过倾斜用地指标、灵活供应方式、兼容用地功能保证供给。
(三)主动优化服务
突出优化服务,通过深化市区规划管理改革,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和全链条规划批后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四)强化宣传保障
一是通过宣传展示形象,推广城市品牌,形成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分类精准问责,激发干事热情,提升内生动力。
-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护航“太行泉城 美丽邢台”建设的十二条措施》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