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 2023-03-29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176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日前,为进一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市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两个规则”),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注重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提高监管效能,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

为贯彻落实上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求,我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北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两个规则”,并对有关工作分工和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

二、主要内容

《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市国资委将对监管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市国资委将对监管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

三、出台意义

“两个规则”的制定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委监管体制机制,能够有效指导和督促监管企业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推动监管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