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1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1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交通建设集团: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 础,服务保障交通强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验,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生产只有100%”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安全发展根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体系,有效满足交通强市建设需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安全问题,实现安全发展为人民、安全生产依靠人民、安全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制度、科技和文化创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信用等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严肃追责。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尽责、失职严肃追责,提高安全法治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三基。聚焦行业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以提升本质安全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有序。注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探索安全发展规律,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二、建立安全改革发展体系
(三)加强全面系统谋划。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河北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系列纲领文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将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入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委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涉多部门、多层级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调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扩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打非治违等领域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做到权责一致、职责明晰、信息互通。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安全生产末端落实。宣贯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局政策法规科、公路海事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实施科技兴安,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管理,深化“互联网+安全生产”促进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提升风险预警、防灾减灾、安全监管能力。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公路重点工程等高危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依托科研院所和专门机构开展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先进装备和政策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鼓励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六)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专业监管、部门协同、网格管理的责任体系,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健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规范履责行为。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暗访检查,强化对部门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监管和公开曝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险情)或事故频发、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基于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盯住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 把住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这一“关键群体”,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层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生机制, 严格依法持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发现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责。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容错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合法权益;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健全依法治理体系
(九)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安全生产法》,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强化依法治安。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动态评估完善机制,及时制修订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漏洞或缺陷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局政策法规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适应性、有效性、前瞻性研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出台符合行业实际的基础设施和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安全应急装备与设施、风险管理、重大隐患认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等标准规范。(局政策法规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创新执法模式,强化精准执法。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督查机制运行,依法依规处理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局机关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公路海事科、安全监督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完善双重预防体系
(十二)加强安全形势研判。加强行业安全发展政策及热点问题研究,强化形势研判,发布分析报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结合季节、环境、区域、领域等各方面特点,总结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调度指导,及时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省厅《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加强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危险货物存储和装卸、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及新业态风险评估和管控,全面辨识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和偶发性重大风险,健全重大风险管控“五个清单”,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实行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项一案”“一企一策”,实施重大风险管理信息化、图斑化、精准化。(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报告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提倡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实施重大隐患及时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建立管理部门互联、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五)加强事故调查整改。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口径统计分析。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机制,深入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强化警示教育,指导改进工作。探索建立重大险情约谈制度。依法参与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调查,建立重大事故暴露问题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强化教训汲取。(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基础保障体系
(十六)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旧桥改造、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联合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强化公路长大桥隧、客货运场站等安全设施设备养护检查、检测评估、技术状态评定和病害治理。借鉴公路特殊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领域基础设施长期服役性能观测、安全运行状态监测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局计划统计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七)提升运输装备本质安全。落实重点营运车船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强化准入安全管理,推进智能化升级改造,在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严格营运车船安全检验,落实维护保养制度,严把技术状况关。推进危险货物技术鉴定和检测机制建设。完善货运场站储罐、安全设施检测和日常管理制度,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提升客运场站安检查危能力,推动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逐步实现自动化、无人化。(局公路海事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输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八)提升从业人员人本安全。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鼓励企业建立职工之家等倾诉沟通平台、聘请心理专家定期疏导驾驶员心理。探索研究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适岗状态评价、职业健康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系统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的风险。(局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局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输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九)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TOCC)互联互通,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健全完善以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行业企业队伍为基础、社会力量为重要补充、专家队伍辅助决策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应急管理机制,鼓励相邻、区域内企业互学互帮、应急物资共享、信息互通,队伍互补。借鉴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安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职工教育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管养、监管执法车辆与装备、应急设施装备和安全科技与信息化投入力度,为交通运输装备及枢纽场站更新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门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预算到位、专款专用。(局财务科、人事科、科技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职工教育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培育安全文化体系
(二十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科技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职工教育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推进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鼓励相关企业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构建完善以线上教育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施工班组长、驾驶员等岗位职业化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安全行为自律。(局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职工教育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领军人才建设,培养高水平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立行业安全智库联盟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相关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参与安全研究,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科研攻关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局人事科、公路海事科、铁路民航科、综合运输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民航发展中心、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出租车管理中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集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协调,持续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六大体系”,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