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14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1月1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8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政策法规,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机构数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902家,从业人员2.28万人,年营业收入398.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1%、10.3%、9.3%;2022年全年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499.3万人次,同比增长66.4%。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还存在诸如行业规模总量偏小、骨干龙头企业偏少、新兴服务业态偏弱等问题。为加快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措施》,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后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措施》围绕“育主体、促集聚、谋创新、强市场、提效率、夯基础”等6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举措。

(一)围绕育主体。一是鼓励创办中小微机构,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激发市场活力,对符合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二是加强培育领军企业,每两年开展1次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评选活动,评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各5家。三是加快引进国内外机构,产业园每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500强、全国综合排名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独立法人)在河北注册并正常运营满一年,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五是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对外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二)围绕促集聚。一是积极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格局,以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省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构建环京津、环省会两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指导有条件的市、县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做到多点突破、全面覆盖。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三是突出行业带动,着重发展招聘、代理等传统业态和人才测评、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积极探索创业孵化、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业务研发等衍生功能。四是加强协同共建,推进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打造服务国家战略新高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样板、京津冀人社协同发展新亮点。

(三)围绕谋创新。一是推动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二是支持业态升级,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

(四)围绕强市场。一是完善法规体系,贯彻实施《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对评定为“A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评定为“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补助。二是加快建设高质量人力资源市场,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和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零工需求较多地区建设零工市场。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每两年评选10家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四是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参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

(五)围绕提效率。一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引才作用,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数量按照规定给予补助。二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重大工程项目、重点行业企业,提供人才寻访、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精准招聘等多样式、精细化服务。三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等劳务协作服务,帮助脱贫劳动力和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

(六)围绕夯基础。一是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举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研修班、高研班等,加快打造一批高素质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二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供求职招聘、开展就业见习、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三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企业、发行可转债融资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人员调配、人力资源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的推广应用,在全国率先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统计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出台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省出台《措施》,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构建链条完整、结构合理、优质高效、竞争力强的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扎实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跨越式发展,打造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高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