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0-25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65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赵俊生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开展“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政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

3.《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办传〔2023〕3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

5.《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3〕147号)

三、概念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制,是指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可按照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简称“告知书”)要求,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简称“承诺书”),承诺遵守告知书有关要求以及违反告知书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划设计方案不再进行“方案初审”、不再进行“方案审定”,直接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方式。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邢台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下列市政项目:

1.邢台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职责以外的绿化、公园、河道、公厕、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工程。

2.市政管线工程(供水、供电、供热、(中低压)燃气、雨污水、通信、中水等)。

3.城市支路等级的道路工程。

4.符合《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但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政工程。

(二)基本原则

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出图、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个人)和设计单位共同承担主体责任,对规划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规范、数据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内容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个人)公开告知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材料的要求及建设单位(个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等内容

)审批方式

告知承诺制由建设单位(个人)自愿选择。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经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后,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方案初审”、“方案审定”,直接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对采用告知承诺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承诺不实的,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将被确定为失信行为,并要求在检查结果公布后即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批后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取告知承诺制项目的规划监管,参照一般规划批后监管程序实施重点巡查、监督、核验。发现违反承诺内容进行建设的,责令进行整改,经劝导拒不整改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停止建设并依法依规处罚。同时,结合信用管理体系给予失信惩戒,取消建设单位(个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单位2年内其他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资格。

五、主要意义

此项举措意在转变规划管理方式,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此次审批制度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减环节,减少了“方案初审”、“方案审定”两个环节;二是缩时间,通过“减环节”驱动审批时间的压缩,审批时间由10.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率近90%,提高了审批质效,进一步降低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成本,避免了群众、企业“多头跑、多次跑”,从而增强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使群众、企业切实的体会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