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区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7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161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区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五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决定在市区开展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将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开展“三整治一提升”工作,补齐创建短板、推进市容环境提升,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北方一流”城市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推进道路综合整治工作。以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实城管、交警、市场监等部门联合徒步执法,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现场执法力度。整治建筑物外立面,消除墙皮老化、剥落等现象。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推动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标准,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置全过程管理。提高对公厕、公厕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水平,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正常使用。

(三)开展小广告整治。集中排查清理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注重规范清理,杜绝“除癣添疤”现象。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纳入日常清扫保洁内容,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四)赋能提升“运管服”平台。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和属地高效沟通、协作配合机制,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至5月10日)。印发《邢台市区开展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整治提升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消除死角盲区,确保我市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常态保持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常态化创建机制,保持专项行动成果做到创建活动不停步,创建标准不降低。开展日常巡查督查,做到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杜绝问题积压反弹。

(三)总结谋划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和总结,同时谋划明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项行动成效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我市市容环境提升工作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人,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进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做到细处。

(二)实施动态管理。各责任单位要立实地点位工作台账,实行一点位一台账,明确责任人、创建状态、存在问题和整改时限,实施动态管理,挂图作战,跟踪销号,按照创建标准实施逐点位出清制度,确保所有点位高质量达标。

(三)定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时信息报送机制,每周一、三报送本单位创建工作动态、亮点工作,每月2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城管局将对专项行动定期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