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6-12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288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一、开展组合贷款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业务。

二、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邢台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称“组合贷”)是指: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贷”)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公贷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中心委托发放公贷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商贷”)。

三、适用范围

贷款所购房屋须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商业银行的项目准入、楼盘备案等贷款要求,对分别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商业银行备案的楼盘,缴存职工可有关持资料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四、贷款额度预审

(一)公贷额度预审。开发企业或缴存职工持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夫妻双方征信报告(1个月内明细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额度预审表、贷款业务告知承诺书等资料,向购房地管理部确认可贷额度。

(二)商贷额度预审。开发企业或缴存职工持管理部出具的额度预审表及合作银行所需贷款资料向银行确认可贷额度,合作银行在确认表上填写可贷额度并加盖业务章。

(三)网签合同备案。开发企业根据预审的贷款额度为购房职工出具网签备案合同。

五、贷款申请

申请人自贷款额度确认30日内,持组合贷额度预审表原件和其他贷款资料向管理部及合作银行分别申请贷款;

购买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额度预审后需先申请商贷,商贷审批通过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申请公贷。

六、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年限可以自由选择吗?

借款人可按公积金与合作银行的政策规定自由选择贷款年限。

七、灵活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自由组合两笔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八、如何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按公积金和银行的政策分别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当公贷和商贷一方贷款结清时,结清方为借款人及对方出具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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