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6-05-27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城镇职工经办业务明白卡
一、参保登记
1.企业单位:电子营业执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成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网报系统流程:单位可登录医保网报系统—单位参保管理—单位参保登记—填入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电子营业执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请各参保单位按营业执照归属到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针对变更内容提供相应辅助性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同上。
网报系统流程:单位可登录医保网报系统—单位参保管理—单位一般信息维护、单位关键信息维护—填入需要变更的信息,附件上传(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针对变更内容提供相应辅助性材料)。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网上流程:
灵活就业参保:可通过(1)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医保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填写个人信息,(2)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查询-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
灵活就业暂停参保:(1)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医保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填写信息,(2)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灵活就业暂停参保-填写个人信息;
灵活就业缴费:(1)微信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业务办理-医保缴费-个人社保缴费-人脸识别-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图片验证码-查询-输入联系电话-核对金额正确后缴费,每月1号-25号缴费;(2)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人脸识别-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图片验证码-查询-输入联系电话-核对金额正确后缴费,每月1号-25号缴费。
二、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在参保时填写有误的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相关证明可进行更改。
网报系统流程:单位可登录医保网报系统—职工参保管理—职工一般信息维护、职工关键信息维护—填入相关信息,附件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手续)。
三、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如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动的需填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网报系统流程:单位可登录医保网报系统—职工参保管理—职工新参保登记(增员)、职工新参保登记(批量)、职工暂停参保、职工暂停参保(批量)操作人员变动,上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保人员补收(中断)
1.企业单位中断补费需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工资表、银行流水(企业单位需提供)调入手续或合同。
2.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工资表、调入手续和申请经费手续。
五、死亡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及个人账户返还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火化证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六、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出
1.线下转出申请:
(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
(2)代办人办理:参保人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线上转出申请:
微信搜索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点击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选择“跨省转移接续转出地申请”,点击“确认”,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七、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入
1.线下转入申请:
(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身份证或社保卡、参保凭证。
(2)代办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凭证。
2.线上转入申请:
微信搜索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点击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选择“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点击“确认”,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八、退休人员一次性缴清需要手续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企业职工档案信息认定表和养老金计发表(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九、门急诊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住院收据复印件1份;
3.门急诊收据原件;
4.门急诊明细原件;
5.住院病历首页;
6.急诊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
注:办理入院前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住院连续的门急诊费用与当次住院费用合并(连续急诊急救转院治疗的不限同一家医院)
十、本地外诊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住院收据复印件1份;
3.外诊收据原件;
4.外诊审批表。
十一、跨省住院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住院收据原件;
3.费用明细原件;
4.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5.参保人员外地住院登记表或未备案人员费用核算申请表(现场填写);
6.住院病历全套(不留存)。
网上申报流程: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零星报销申报-住院费用报销。
温馨提示:上传的票据、费用明细需扫描件。
十二、跨省特殊疾病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
2.特殊疾病门诊收据原件;
3.特殊疾病处方及费用明细原件。
注:1.以上资料于每年6月、12月提交;
2.死亡人员不限时间
网上申报流程: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零星报销申报-门诊费用报销-医疗类别-门诊慢特病。
温馨提示:上传的票据、费用明细需扫描件。
十三、跨省普通门诊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普通门诊收据原件;
3.门诊费用明细原件;
4.中草药和中药颗粒需提供处方。
网上申报流程: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零星报销申报-门诊费用报销-医疗类别-普通门诊。
温馨提示:上传的票据、费用明细需扫描件。
十四、生育住院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住院收据原件;
3.费用明细;
4.住院病历(全套)。
网上申报流程: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零星报销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温馨提示:上传的票据、费用明细需扫描件。
十五、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1.生育津贴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盖章);
2.生育津贴申报表一份(医院、单位盖章、贴照片);
3.出院记录一份(医院盖章);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复印件2份(需开通银行功能);
6.住院发票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流程: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生育津贴申报。
温馨提示:上传的票据、费用明细需扫描件。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及待遇问题
1.城镇职工缴纳医保费标准是多少?
答:党政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7.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2%),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7.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8%);个人缴费比例为2%。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2.何为全口径工资?
答: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取得。2024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986/年,折合每月5498.83元。
3.需要缴纳多少年?
答: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0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参保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且在本统筹区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
4.没有达到缴费年限怎么办?
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缴费基数低于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当期在职缴费基数为基数。补缴标准为7%的比例。
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单位和个人到所属地的经办机构核定一次性补缴的金额,也可按在职职工标准延续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正常缴费中断、欠费,超过6个月补缴的,可补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但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工作调动补缴的除外。)
5.居民转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年限能否转换?
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其在本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不包括原新农合,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年限),可折1年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
6.转移接续手续如何办理?
答:1.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出:(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开通的需提供);(2)代办人办理:参保人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开通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入:(1)参保人员本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身份证或社保卡、参保凭证、信息表(省内转入需提供);(2)代办人办理: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凭证、信息表(省内转入需提供)。
3.线上申请:(1)浏览器“搜索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开便民服务个人网厅模块,注册、登陆成功后,在医保业务办理模块做转移申请。(2)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点开转移接续模块,进行办理。
7.个人账户如何返还?
答:1)死亡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及个人账户返还: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
2)跨省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
(1)参保人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2)带代办人办理: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哪些平台能够查到个人缴费、就诊等情况,如何查?
答: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查询。或者下载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9.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能立刻享受待遇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10.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上年度邢台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的费率缴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我市灵活人员,自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每月应缴纳494.89元,每月划入个人账户109.98元。
11.跨省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答:自主备案:通过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照提示备案。(备注:参保人应于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申请日期选择在入院之前。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为1年,京津冀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包括京津冀)登记备案长期有效,且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
12.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地住院就医的待遇?

13.生育享受什么待遇?
答:1.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党政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他用人单位在职女职工在本统筹区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跨统筹区转移参保关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转出地与转入地均按照生育津贴待遇标准缴费的女职工,在我市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可继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申领补发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不含补缴时间),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按50%享受(不含生育并发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生育定额补贴。
14.生育医疗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顺产限额补贴3000元,难产补贴3500元,剖宫产限额补贴4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限额补贴4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相应补贴的50%。
15.怎么申报生育津贴?
答:自2023年8月1日起,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报销后,生育津贴可自动申报,系统将信息推送到单位网厅,单位劳资人员审核后,自动将信息推送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无需申报。自动申报不成功或省外生育的,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或到经办大厅提交申报材料,自行申报需生育后150日内或实行节育措施6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即可:1.生育津贴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盖章);2.生育津贴申报表一份(医院、单位盖章、贴照片);3.出院记录一份(医院盖章);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卡复印件2份(需开通银行功能);6.住院发票复印件一份。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即可。
16.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补贴标准为:母婴原因终止妊娠的,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3000元;孕情、环情检查70元(日);门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17.生育津贴支付限期的时间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具体如下:正常产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18.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9.门诊慢特病如何申报?
答: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河北智慧医保,进行在线注册或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业务办理-门慢门特申报,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上传佐证材料,即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必要的病历、相关检查等资料。如: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印章),病历资料应包含首页、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辅助检查单、化验单、心电图、MRI片、X光片、CT片报告单复印件等(恶性肿瘤需上传病理报告)。填写完整后提交。(备注:不能到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的请选定特殊人员身份。)
20.门诊慢特病种有哪些?限额多少?享受什么待遇?

21.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答: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党政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划入78元,其他用人单位划入51元。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2.门诊共济政策是指什么?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门诊共济是指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设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纯中医药治疗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再提高20个百分点。

23.什么是“门诊保障定点药店”?
答: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就是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职工门诊保障范围。参保职工在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购药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24.“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保障范围?
答: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其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等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25.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购药方式有哪些?
答:参保职工可凭定点医疗机构流转的电子外配处方到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进行购药。
26.我市开通“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答:“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十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我市开展试点运行。已经申请并被认定以上十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我市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在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备案,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全国各省市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定点情况,可以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模块实时查询。
27.什么是“双通道”?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8.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答: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时,享受和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内购药时同等待遇。
29.参保患者如何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后,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按照参保人员需求,流转至“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购药后,完成医保信息结算。
30.什么是医保码?
答:医保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医保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31.如何快速激活医保码?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激活医保码,下面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向您介绍具体操作攻略: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此处需要输入身份证有效期限,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选择参保地——“立即激活”。
2.认证通过后点击“医保码”,完成预留手机号设置后即可激活医保码。
3.使用时,可直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跳出的二维码扫码即可。
32.如何使用医保码?
医保码不依托于实体卡,可用于药店购药、就医结算、医保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亲情账户绑定等医保服务。
33.如何为家人代领激活医保码?
答:参保人可以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和“微信”平台绑定医保亲情账户,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
1.参保人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首页点击“亲情账户”。
2.根据被绑定人情况选择适合的绑定方式:
(1)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后点击【确认】,然后输入被绑定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本人签署并上传个人承诺书,再上传本人与被绑定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件正反面,最后点击【添加账户】。
若被绑定家庭成员未满16周岁当即完成绑定;若被绑定家庭成员已满16周岁,选择【人脸认证】后由被绑定家庭成员进行人脸采集,认证成功后即完成绑定。
(2)选择使用其他方式绑定:选择【使用其他方式绑定】后点击【确认】,然后输入被绑定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证件类型可选香港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护照),本人签署并上传个人承诺书,再上传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件正反面、被绑定家庭成员的相应证件,最后点击【添加账户】。
若被绑定家庭成员未满16周岁当即完成绑定;若被绑定家庭成员已满16周岁,选择【人脸认证】后由被绑定家庭成员进行人脸采集,认证成功后即完成绑定。
(3)选择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选择【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后点击【确认】,然后输入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点击【查询】后确认信息结果,若信息准确无误点击【母亲扫脸认证】,母亲人脸认证无误后即完成绑定。
34.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为: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5.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答: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找到“个人账户共济”,按提示填写家人信息即可。
36.医保钱包是什么?
答:“医保钱包”是国家医保局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惠民惠企措施,破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难题,创新性提出的一种新型医保支付载体。参保人通过开立个人“医保钱包”实现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互转使用功能。
37.如何开通医保钱包?
答:1.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登录后,首页点击进入【医保钱包】。
3.点击“确认使用医保钱包”。
4.选择使用地,填写绑定的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
5.完成以上操作之后,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了。
38.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政策?
答:2022年5月1日,以内邱县全域、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北院区(国医堂)为试点,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对普通针刺、贴敷疗法、中药熏洗治疗、推拿治疗、拔罐疗法、灸法六项群众使用方法、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提高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即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城乡居民80%。同时,提高纯中药和以上六种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县额度,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增加800元,退休职工增加1000元,城乡居民增加400元。
城乡居民经办业务明白卡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微信关注:“河北税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
缴费人通过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如含字母,需大写)和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获取缴费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去缴费”,选择年度,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住院备案流程
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 个人网厅账号新用户注册 → 跨省就医异地备案 →新增备案人→备案申请→选择备案人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我已阅读 →选择经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选择跨省就医地
(注:应在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申请时间选择住院之前。)
三、城乡居民异地住院报销手续
(一)住院费用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特殊情况提供病历中的佐证材料
(二)门诊慢特病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门诊费用清单;
3.处方底方;
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
(三)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特殊情况提供病历中的佐证材料
温馨提示:手工零星结算现已开通网上申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零星报销申报”,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覆盖范围;
2.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
符合条件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因系统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或变更过身份信息等符合信息维护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医疗保险信息变更。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登记
父母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个人参保费用。
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在各地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登记。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
七、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提供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2.如果本人无法前来办理,需要代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
为提高办理效率,来办理时请提供停保人的联系电话、新参保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
网上办理流程:参保居民可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自主申请暂停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生效。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待遇问题
1.居民都需要参保吗?
按照全民参保的要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参保。
2.2026年邢台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5元/人(200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共同缴费。
3.邢台市城乡居民参保该怎样缴费呢?
参保居民可采用代办员代征缴费、网上缴费、税务局缴费。
(1)代办员代征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所在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学校等委托代征单位的代办人员完成缴费。
(2)网上缴费
①微信缴费: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②手机APP 缴费:通过“河北税务”手机APP 缴费。
③电子税务局缴费: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
(3)税务局缴费
参保居民可到当地税务征收大厅窗口或通过税务自助终端设备缴费。
4.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可在网上直接参保缴费,也可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5.2026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5日。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2025年10月20日-12月25日)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2026年1月1日-2月25日)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如果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医保费用,将会有什么后果?
自2025年开始,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要设置3个月以上的待遇等待期,为了避免影响就医报销,请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什么情况下需要办停保,如何办理?
需要变更参保地的人员无论省内还是省外都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方可在其他地区参保。
(1)省内停保办理 ①网办:登录网址http://111.63.208.5:81 登录原参保单位(如参保单位XX的乡镇账号),在 参保变更管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 ,填写相应材料,点击提交(需经办审核),暂停其原参保关系。参保居民也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城乡居民暂停参保-填写相应材料-提交,自主申请暂停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生效。②经办:拿上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2)省外停保办理需向当地参保地申请停保。
9.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本地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备注:其他影响报销比例情况有,耗材限价、药品采集、诊疗项目限价等。)
10.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统筹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执行相应的报销比例、封顶线和支付限额,不设起付线:

日支付限额:每人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48元。
11.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12.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什么待遇?
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药品、诊疗费用按照各自限额即时报销,执行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的政策;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人每年;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垂体瘤(含:垂体瘤、颅咽管瘤)和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妄想性障碍、抑郁症)报销比例60%,起付线400元;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400元,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血友病、透析不设起付线,血友病报销比例为80%(县域内报销比例85%),透析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
13、门诊特殊慢性病具体病种报销限额是多少?

14.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单胎顺产1000元,多胎顺产1500元,单胎剖腹产2500元,多胎剖腹产3000元。
15.邢台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正常参保后,门诊诊查费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参保缴费人员持社保卡与医保电子凭证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查费。其中中医辩证论治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6元;其他门诊诊查费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4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元。
16.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多久?
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障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
17.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是怎样的?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以及通过乡村一体化认定的村卫生室,申请“两病”门诊待遇,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225元/年/人,糖尿病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375元/年/人。
18.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新用户注册→跨省就医异地备案→新增备案人→备案申请→选择备案人→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我已阅读→选择经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选择跨省就医地(注:应在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申请时间选择住院之前;在京津范围内就医不用备案)。
城乡居民政策咨询电话:市局医保中心3690050
信息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市局信息办 2626898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
2、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参加邢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应参加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渠道是什么?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多渠道筹集,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补助、其他途径补助。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资金捐助。
4、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统一按每人每年50元筹资,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为每人每年10元,城乡居民为每人每年5元。城镇职工个人缴费可由单位或个人缴纳,个人缴纳每年从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每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转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市财政原则上对全市所有参保人员以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剩余部分按照属地原则由同级财政筹集资金予以补足。
5、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何缴纳?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由所在单位年初随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代扣代缴,或由单位申请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随同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但本人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内容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定期巡诊,观察病情,检测血压、体温、脉搏、呼吸等,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它给药途径;
② 根据护理级别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严格规范消毒隔离措施;
③ 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头洗发、擦浴等一般专项护理;
④ 采集并送检标本;
⑤ 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⑥ 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的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⑦ 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
⑧ 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顾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持生命尊严。
7、什么情况下可申报长期护理保险?
因疾病、伤残或因年老等导致失能,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8、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服务形式: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9、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时所需准备的材料:
①《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②社会保障卡;
③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相关材料。
10、长期护理保险申报鉴定流程:
参保人员家属或其代理人将材料交至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即时受理、登记并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受理资料交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定期组织安排不少于两名专业评估人员对申请人生活自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进行逐项评分,现场评估期间参保人员和家属应予以配合。
11、长期护理保险鉴定结果如何进行公示?
承办机构定期组织安排两名专业评估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失能等级现场评估,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通过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发放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告知书。
12、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和报销比例?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医疗专护(需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开设的专护病房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30天以上的),由长护险基金按床日限额支付,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分为一级医疗机构每床日支付7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床日支付9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实际护理服务费用支付
2.机构护理(需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30天以上的),由长护险基金按床日限额支付,每床日支付5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实际护理服务费用支付。
3.居家护理(需医护人员上门提供长期护理服务30天以上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费用的85%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550元,服务标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时具体明确。
13、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等。
14、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有哪些?
包含饮食照护、排泄护理、清洁照护、穿戴照护、功能维护、对症照护、生命体征监测和安全护理在内的20项生活照护类服务。包含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和康复在内的16项医疗护理类服务。
15、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部分由定点服务机构先行垫付,经办机构按月(季)度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原则上定期办理一次中途结算;需中断或结束医疗护理服务的,可随时办理结算及出院手续。
发生在统筹区外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由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持社会保障卡、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表、全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或《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公示书》、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承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16、哪些情况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①应由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支付的;
②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的;
③已纳入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病防治等国家法律法规范围的;
④其他情况。
17、评估结果是否终身有效?
评估结果不是终身有效。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定点服务机构会及时根据病人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根据效果或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方案。经评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8、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是指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结算、经办服务与日常协议管理的机构。
19、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具备长期护理保险承办资质并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商业保险公司。
20、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定点服务机构是指本统筹区内符合条件并与经办机构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养老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
咨询方式
经办机构: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3690099
中心城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及咨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