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板材产业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09-10-29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一、总体情况
    我市板材市场及相关行业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历经小、大、高三个阶段。是全国四大板材生产基地之一。主档产品有胶合板、细木工板、建筑模板、中密度板等四大系列。各类生产企业集聚在全区3个镇(办)、25个行政村,各类企业共计1385家左右。人造板制造企业800家,其他配套企业585家,其中:专业单板、板条生产企业359家,设备制造及维修企业14家,胶粘剂生产企业58家,运输、餐饮类企业154家。各类企业占地2300多亩,经营收入1.6亿元,年上缴税收500多万元,促进就业5万余人。
    二、分布基本情况
    我市板材企业主要集中在市开发区,桥东区也有零星分布。
    (一)高速公路以东企业761家
    人造板制造企业455家,其中:胶合板生产企业156家,模板生产企业177家,细木工板生产企业73家,中密度板生产企业17家,刨花板生产企业9家,集成材生产企业13家,实木板生产企业10家。
    其他配套企业306家,其中:专业单板生产企业195家,板条生产企业42家,设备制造及维修企业9家,胶粘剂生产企业38家,运输、餐饮类企业22家。
    规模以上(500万)的板材企业7家,各类企业共占地1300多亩。
    (二)高速路以西企业624家
    人造板制造企业345家,其中:胶合板生产企业102家,模板生产企业116家,细木工板生产企业71家,中密度板生产企业24家,刨花板生产企业12家,集成材生产企业11家,实木板生产企业9家。
    其他配套企业279家,其中:专业单板生产企业105家,板条生产企业17家,设备制造及维修企业5家,胶粘剂生产企业20家,运输、餐饮类企业132家。
    规模以上(500万)的板材企业8家,各类企业占地1000多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管理落后
    我市人造板及相关行业生产企业大部分是由一家一户或几户合资发展起来的。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基本上是 "作坊式" 、 "家庭式" ,而不是按照《公司法》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仅在个别规模较大的企业中处于萌芽状态。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理念上,文化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淡薄,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企业规模结构严重不合理
    在目前国内外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下,人造板已形成典型的规模效益型产品。而我市人造板及相关行业是由众多小企业集聚而成,没有形成一家大中型企业和强企业。这种企业众、单企业规模小,单线生产规模更小,缺乏行业 "旗舰" 和 "航母" 的规模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行业总体竞争力和企业间的带动力。
    (三)产品结构低度化特点突出
    目前主流产品为用于建筑、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的低档普通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占人造板总产量的91%;刨花板、纤维板产品批量小,以低档产品为主;人造饰面加工板起步较晚,加工量小,并且产品品种少、质量差,众多企业在品种、质量上趋同化特点突出,没有在市场上打造出知名品牌。特别是部分企业缺乏必要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手段,甚至为降低生产成本采用低档和不合格原材料,加重了产品的低品质、低档化,阻碍了产品质量上升。
    (四)生产技术落后
    全行业基本不具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对新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能力也很薄弱。在企业装备上,大部分企业采用的设备为上世纪70年代水平,部分企业甚至采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粗制设备,使产品精度和生产效率受到限制,制约着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特别是在单板制造上,缺乏高精度的中心定位和旋切等设备,原木出材率低,造成资源浪费。
    (五)环境污染严重
    原来各企业采取一厂一锅炉甚至一线一锅炉的供汽格局和采用缺乏除尘、脱硫手段的锅炉,对厂区大气形成污染,虽说经过治理大部分企业已采取了集中供热的供气格局,但还有一部分未纳入管理。
    施胶工艺采用的胶粘剂以脲醛树脂等非环保胶为主,由于甲醛释放量超标,形成恶劣的生产环境,甚至产品走向市场后,其制成品仍出现甲醛释放量超标现象,对使用者形成长期污染。
    (六)经济效益低
    我国人造板产品已经越过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卖方市场地位,走上日趋剧烈的市场竞争阶段,经济效益普遍下降。我市人造板产品由于档次低、质量差,在经济效益上突出表现为产品附加值低。
这些问题的存在,形成了我市人造板行业大而不强、众而不锐、名而无威的局面,相当数量的人造板企业面对日趋剧烈的市场竞争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危机日趋加重。
    四、加快我市板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为加快我市人造板产业发展,实现产业规模扩大、产品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促进人造板产业快速、健康、有序的发展,现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工业园建设
    3-5年建成板材工业园。首先是在考虑板材工业园对外运输主干线和路网格局的同时,对给排水、热力、电力等各种管线进行系统的规划;其次是对功能分区进行细化,如:供热供电区、建筑模板区、细木工区、制胶区、生活区等;第三是根据板材企业大、中、小规模设计门脸、整体形象等,外观设计要突出特色;第四是厂房建设要利用纵向空间,设计使用多层厂房,进行立体生产,节约土地资源;第五是搞好人造板供销专业市场建设,形成木材产、销、加工一条龙,健全服务体系,吸引众多国内外经销商和采购商,扩大营销市场,形成大规模的人造板产品集散地,创造 "接近市场" 的优势条件,带动板材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
    (二)产品质量要求
    企业生产的人造板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违法生产人造板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三)企业管理制度要求
    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引导和协调的职能,推动家族式企业的改造,摒弃 "家庭式" 、 "作坊式" 的管理模式,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行业标准、许可、认证等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与社会的协调、统一。
    (四)环保要求
    企业应安装使用4吨以上具有消烟、除尘、脱硫、节能的燃煤锅炉,环保、节能、热效率高的煤气化一体锅炉或集中供热。建设高标准原料库、成品库、生产加工车间。做到有序生产存放,严禁在厂外加工、晾晒、乱堆乱放;厂内外硬化率达到80%以上。厂区周围绿化率不得低于15%。厂房内外及时进行清扫,保持厂内外环境整洁。
    (五)加强小企业治理
    继续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小板厂的治理工作。对小作坊式的企业、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企业由质监、环保、林业、工商 、劳动、安全、公安等多部门联动,采取宣传、引导、帮扶、整治等措施,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制推行 "持证" 制度,全面落实生产许可证等企业应持证件,实现依法、有序、达标、可协调发展。对小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行政制约相结合的办法,促使其尽快转型、购并或向规模企业靠拢,从而达到入驻工业园标准。
    加强依法对企业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检查。对运输木材的车辆进行木材运输证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加工和运输木材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撰稿人: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