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 2010-08-21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9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一、我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及其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河北省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全市已发现的矿产有40余种,由于受到成矿地质条件的制约,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矿种在西部丘岭、山区相对集中,根据申报情况分析,我市主要的非煤矿山种类有采石场、砂石厂、铁矿、石膏矿、尾矿库、取土场等,分布在沙河市、临城县、邢台县、内邱县、隆尧县、桥西区。
    截止2010年上半年,我市共有291家非煤矿山申报,其中:
    地下开采47家(已取证28家、基建19家):
    沙河市15家(已取证5家,基建10家);
    临城县7家(已取证5家,基建2家);
    邢台县14家(已取证7家,基建7家)
    内邱县6家(已取证6家);
    隆尧县5家(已取证5家)。
    露天开采87家(已取证78家、基建9家):
    沙河市13家(已取证11家,基建2家);
    临城县15家(已取证13家,基建2家);
    邢台县50家(已取证47家,基建3家)
    内邱县5家(已取证4家,基建1家);
    隆尧县1家(基建1家);
    桥西区1家(已取证1家);
    尾矿库157座(四等库5座,五等库152座):
    沙河市65座(五等库65座);
    临城县55座(已取证53座,基建2座)(四等库2座、五等库53座);
    邢台县20座(基建20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19座);
    内邱县17座(已取证17座)(四等库2座、五等库15座)。
    (二)主要思路
    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以落实 "三项制度" 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为重点,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承诺制,紧紧抓住 "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准入" 这条主线,严把两道关(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加强一个建设(标准化),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从2009年9月市属及市属以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下放以来,我窗口结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办理情况,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冀安监管一[2005]55号文件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一些企业的自身情况,发现以下问题。
    1、整合矿山的设立没有相关依据。地下矿山尤其是铁矿整合后需要从新办理三同时手续,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和冀安监管一[2005]55号文件要求,办理三同时手续中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要提供项目立项的相关文件,由于整合矿山不属于建设项目的新、改、扩建,所以企业难以提供出项目立项的相关文件,只能提供省政府或者市政府委托相关国土厅、局下发的矿山整合批复。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存在不规范。市属及市属以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下放以来,我们对已经申办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企业都存在到期未提出延期申请,有些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甚至已经超期1年。
    3、各县市区安监局由于人员调动频繁,加上近期国家局和省局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致使县区局办事人员对事项的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不熟悉,所申报材料很少完整齐全,例如市属及市属以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申报材料相对较多,大部分办事人员经过两三次才能申报完全。
    矿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甚至有些矿山无工程技术人员,有些企业虽然做了建设项目的开采设计、安全专篇,但没人能看懂设计图,致使矿山企业未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难以通过,且很多矿山开采随意性大,很容易造成生产无序化和开采次序混乱,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经过我们认真调查,和后方科室积极沟通协商,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法和建议:
    一、对整合矿山的设立依据问题经过与局监管一科多次协商,认为既然政府已经委托相关部门出具对整合矿山的批复,我们应认同其法律效力,可以等同于项目设立的法律依据,只要整合的矿山申报材料中包含有政府出具的整合批复,就可以依法对企业申报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予以受理。
    二、对生产许可证的规范问题,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长期停产安全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提出要求限期履行办证程序,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申请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再次申请必须按照新建矿山要求重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取证企业,严把入口关,使证照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提高。
    三、希望各市县区局加强对办事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定期进行交流讨论,熟悉掌握所办理事项的全部法律法规,争取申报材料一次齐全。各矿山企业和相关单位以及矿山技术服务人员应高度重视技术培训,做到大中型矿山拥有相关技术部门,小型矿山有一到两个技术人员。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使他们深刻了解自己的职责,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非煤矿山 "三同时" 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冀安监管一函【2010】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设施 "三同时" 工作,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安全专篇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完善 "三同时" 的相关程序,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了我市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管理,为今后的非煤矿山建设和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刘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