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业服务市场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5-27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24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其他
一、物业服务市场现状
我市物业服务工作自1997年起步以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有序的艰难过程,物业服务的对象也从单一的住宅发展到办公大楼、医院、学校等全方位的覆盖。截止2010年12月底,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 105 家,服务人员达到1000余人,从业人员有7000余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面积累计达到1000多万平方米,新建小区的物业服务覆盖达到100%。其中有8个住宅小区被评为 "市级优秀住宅小区" ,28个住宅小区被评为 "省级优秀住宅小区" ,5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 "国家级示范小区" 。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物业服务行业盈利水平低,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困难
105 家物业服务企业中,处于微利状态的共有 21家,占企业总数的20 %,其余84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造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收益低、收费难。
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截至2004年底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最高的住宅小区在0.3元/平方米左右,这也只是个别社区,大部分小区收费标准在0.2元/平方米左右。2005年我市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做出了规定,但该标准已实施了5年,目前,物业管理成本(如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等)有了明显提高,指导标准与实际经济状况脱节。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是相辅相成的,由于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偏低,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2、物业服务收费难。我市物业服务平均收费率在60%左右,部分小区收费率还达不到30%,造成收费难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由于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等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将矛盾指向物业企业,并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方式进行维权,而物业企业在不能按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降低服务成本维持企业运行,长期下去形成恶性循环;二是一些小区尤其是旧小区,业主经济条件差,思想观念旧,对物业服务收费难以接受;三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低,不能很好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进行抗争。
(二)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竞争机制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的推广措施,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的渠道单一,基本还是 "谁开发、谁管理" ,这种没有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只能在一种低水平的状态下运行,很难有大的发展。
(三)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缺失
1、一些老旧居住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房屋及设施设备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严重不足,亟需整修,物业服务企业只要接管,就必须在各服务项目上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势必造成物业服务的后续成本大大提高,居民又不想多出资甚至不出资,致使物业公司不愿意接管。
2、旧住宅区数量大,各类性质房屋混杂。在575个小区中,总规模3万平方米以下的旧住宅小区虽然只占全市住宅区总面积的27.8%,但是数量却达到420个,有的只有一两栋楼。大量的售后公房和老商品房混杂在一起,产权的多样,且遗留问题多,管理难度大,业主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3、业主 "主体缺位" 制约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老小区房屋出租率较高,业主 "主体缺位" 现象比较严重。许多业主都不在社区内生活,给社区治安和卫生管理以及服务性收费带来了难度。
4、物业费收不全与物业服务不到位纠缠在一起导致恶性循环。
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出的 "物业扫盲工程" 为解决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的问题创造了很好的方法,而且初见成效。但是,物业服务市场整体上水平是一项社会工程,仅凭房管局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有跨跃式的提高,还需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四)业主委员会组建缓慢
我市目前仅有28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另外由于对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措施,部分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能真正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不但没有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配合好物业公司工作,甚至激化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
三、 推进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物业费指导标准应尽快调整
我市物业管理中的物业收费标准按照《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运行近10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仍执行2004年收费标准,未作任何调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业收费与物业服务支出已成反比,远远满足不了居民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为此,物价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当前市场的物业收费标。
(二)进一步加大对传物业服务知识的宣传力度
针对居民对物业服务存有模糊认识这一普遍问题,两报、两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的宣传,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商品意识。只有居民物业服务的商品观念形成了,才能提高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消费意识,从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
尽快制定出台一套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服务市场和日常管理办法,将竞争机制切实纳入进来,并在短期内强有力的推行开来。
(四)各界齐动,大力支持 "物业扫盲工程"
财政、民政、公安、规划、建设、城管、办事处、社区、市内新闻媒体等各界各部门都要行动起来支持 "物业扫盲工程" ,为当前全省开展的 "三年上水平" 工作做出自身的贡献。
(五)加快业主自治组织建立的速度
区、办事处通过合理引导帮助小区尽快组建业主委员会,逐步实现居民自治,推动物业管理日趋规范化,达到全市物业服务整体上水平。
(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薛玉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