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旅游局关于2004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情况通报暨2005年度旅行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08-04-25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143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一、2004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通报

根据河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省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通知》冀旅字[2004]107号文件,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04年度全市旅行社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旅行社业务年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4年度统计,邢台市共有旅行社34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家,国内旅行社33家,符合2004年度旅行社年检资格的34家。此次年检,市旅游局给予了高度重视,接到省旅游局通知后,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部署,并于1月6日召集各旅行社总经理及负责上网的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坚持全市旅行社(县市除外)实行集中审计,确保了信息的准确。在年检过程中,我们还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对旅行社的依法经营、内部制度、组团档案、旅游合同、门市部经营与管理、导游服务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要求当即整改,对问题较大的给予批评。经我局统一审核,参检旅行社中有32家通过年检(综合排名附后)。另外,邢台旅行社因总经理无意经营,没有参加年检;天达旅行社未足额交纳质保金,不参加年检,分别给予暂缓通过年检处分(停业整顿)。

(二)、旅行社经营状况及分析

从参加年检的32家旅行社经营状况来看,2004年度我市旅行社营业收入为42874864元,比上年增长94%,利润首次实现正增长,达到100645元;从组接指标看,组团人数为75085人次,比去年增长84%。其中:年营业额过2百万元的有10家,辰光旅行社、华通旅行社、康辉旅行社、牛城旅行社、翔泰旅行社、电力旅行社、公交旅行社、邢台航空旅行社、铁龙旅行社、中青旅旅行社;组接人数排名前十名的是:辰光旅行社、公交旅行社、华通旅行社、铁龙旅行社、康辉旅行社、牛城旅行社、翔泰旅行社、诺克旅行社、邢台航空旅行社、山水旅行社;利润排名前十名的是:翔泰旅行社、华沙旅行社、邢台航空旅行社、中青旅旅行社、南方航空旅行社、北方航空旅行社、康辉旅行社、白云旅行社、铁龙旅行社、胜安旅行社。

从以上指标可以看出:(一)2004年全市旅行社总营业收入、组团人数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反映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势头、市民出游意识的增强和出游率的提高。(二)我市旅行社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尤其近几年旅游市场整顿促进了旅行社服务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三)旅行社之间的竞争加剧,整体利润不高。个别旅行社为了逃税,一些业务只计成本,不计收入,也是造成低利润甚至亏损的主因。

(三)、依法经营情况

2004年,我们一方面狠抓旅行社内部建设,将2004年定为 "制度建设年" ,督促各旅行社建立健全管理、导游、统计、安全等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另一方面,继续开展了旅游市场整顿。全年共清理私设门市6家,黑社3家,进一步完善了广告审批制度,制止了多起虚假广告和变相经营行为,完善了旅游合同制度,同时,加强了诚信建设,为营造诚信守约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3.15到来之际,我们组织全市旅行社走上街头宣传诚信与维权。 "十一" 前夕又会同邢台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了以 "诚信、维权与旅游" 为主题的座谈会,增进了旅游消费者与旅行社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利地促进了旅行社遵规守法经营,增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再一方面,我们还狠抓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年初与每家旅行社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确保 "黄金周" 及淡旺季各个时期的安全无事故。目前,绝大部分旅行社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服从管理,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较好地树立起我市旅行社行业的新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旅行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部分旅行社存在违规经营(如:开设黑门市、超范围经营);②与游客签订的组团合同及档案管理普遍不规范、不完整;③部分旅行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未设专职财会人员,致使会计记录资料不健全、不完整,甚至不真实;④有的旅行社不能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⑤有的旅行社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二、2005年旅行社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旅游法律规章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旅游工作中心,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的管理力度,深化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加强行风建设,推进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努力提高整体竞争力。

(一)、积极贯彻行业管理各项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贯彻《河北省旅游条例》、《邢台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加强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化培训,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今年两个黄金周之前要分别举办《旅行社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旅行社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性。

(二)、抓好行风建设,深入市场整顿

继续在旅行社中开展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规范导游服风,重点查处诱导旅游者超时购物、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擅自变更旅游项目、降低服务标准以及其它 "欺客" 、 "宰客" 等不正之风。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同行和社会双向监督,继续实施游客意见反馈和聘用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思想教育工作机制。

(三)、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1、完善旅行社准入和优胜劣汰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质量关,对不具备旅行社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申报;对旅行社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规章制度、财务帐目要进一步完善,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必要的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2、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范门市部的备案制度,查处变相转让经营权和擅自跨区域经营的行为;打击采取虚假广告、削价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严禁租用 "黑车" 、 "野导" ,完善各类合同的签订。严查超范围经营,市局将分别于4、9月对各旅行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

1、继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劳动用工、劳动纪律、导游管理、统计等,对业务档案、人事档案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强化导游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信息化网络系统。

2、按时填报各类统计、财务、人事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对拒不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签到人、到岗;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旅行社工作特点的安全制度,并行之有效;要加大责任事故处罚力度。

(五)、加快旅游企业改组改制

推进旅行社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支持旅行社加入国旅、中旅、青旅等有一定势力和影响的旅游经营网络,或旅游企业集团;重点扶持县市开办旅行社,支持建立国际旅行社。积极探索,组建不同所有制、不同领域的综合性旅游企业,壮大旅游企业竞争势力,支持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走股份制和组建旅游集团,增强企业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