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8-14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6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其他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 注 |
(一) | 贯彻执行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 标准。 |
待遇保障和医药 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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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 保障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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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基金监管科 |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
(三) | 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待遇保障和医 药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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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 ||||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
(四) | 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 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 ||||
(五) | 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 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 | ||||
按照权限,制定和调整市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 ||||
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 ||||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 ||||
(六) | 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 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 医药价格和招 标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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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市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3.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 ||||
(七) | 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反违规行为。 |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基金监管科 | |||
(八)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
(九)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相关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