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科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12-23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6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今年以来,外资科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登记注册便利化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便利度,助力了我市招商引资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1.推行网上办理,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鼓励企业通过网上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实现网上预审,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外资监管QQ群和市局官网等渠道,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示范文本;通过外资科邮箱、河北省经济户籍系统开展材料预审;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积极解答企业咨询。企业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均做到当场为企业发放营业执照。同时做好269项后置审批事项的双告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外资企业631家,其中法人企业187家,分支机构444家。今年新增外资企业38家,其中法人企业16家,分支机构22家,共发放双告知函197份。共接受各类咨询1000余次,共办理业务325件。

2.优化登记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等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专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专用设备;办理业务时,耐心细致地和办事人员沟通业务办理程序及材料纠错,支持纸质材料与营业执照邮寄送达,实现了企业“最多跑一次”;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指派专人全程帮办,切实做到热情主动、服务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企业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极大激发了外商投资热情。鼓励企业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咨询,做到了“两不见面”。截至目前,两不见面办件量500余件。

3.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贯彻落实《邢台市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外资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进一步放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主体、压缩公告公示时间由 45个自然日压缩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向社会公示 20 个自然日、实行各部门简易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简化注销材料,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效率。2022年以来,共办理注销业务20件,其中简易注销7件。

4.通过“好差评”评价,夯实服务责任,提升服务质量。贯彻落实我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提示外资企业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外资科的服务进行评价,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5.做好河北政务服务事项的涉及我局62项事项的认领和信息完善工作,配合法规科填报完成《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负面清单》、《证明事项保留目录》中涉及外资科的事项。

(二)外资企业年报工作

为提高年报公示率,一是落实外资企业“多报合一”制度。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外资监管QQ群发布年报政策和提示;三是对企业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解答咨询并电话提醒,对企业在年报中遇到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截止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年报公示率99.01%,位列全省第1档次。

(三)外资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信息在河北省行政执法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局官网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在三个平台进行公示许可信息699条。

二是对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未按时公示2021年度报告信息的6家外资企业和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外资企业2021年报公示信息中的6家外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家。

(四)帮扶企业工作。

1.宣传并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相关政策。2022年3月1日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及时在市局网站、外资监管QQ群等方式进行了宣传。

2.按照我局《百名科级干部帮百企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主管局长刘忠涛带队到帮服企业调研指导,宣传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河北名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拓展国际市场内资转外资的变更登记,使该企业的经营战略得以按时开展;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玉星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及股权出质登记,外资科主动服务,靠前帮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及时跟进解决企业变更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多次沟通修改完善,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履职尽责,高效服务,落实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

(二)实施信用约束,做好外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认真解答企业年报咨询,对企业在年报中遇到问题耐心指导,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率。

二是依法开展“列异”信用惩戒。6月30日后,对未按时公示年报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