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2a)

发布时间: 2008-04-09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83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令1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依法从事非煤矿山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企业
办理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办理手续: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 材料形式审查 --受理--监管一科审核提出现场审查意见--审批科审核--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出具行政许可意见书
公示方式:网上公告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9-2686703
监督电话:0319-3609256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电话或现场
办理渠道: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