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水行政许可的实践及探讨
发布时间: 2009-09-29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一、统一水行政许可机制的建立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邢台市委、市政府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将统一行政许可作为 "全党抓经济、突出抓项目、强力抓环境" 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经过半年多的紧张筹建,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 )于2005年6月28日正式启动运行。
经梳理,邢台市水务局进入中心统一办理的水行政许可项目共18项,分属水资源管理、河库管理、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建设四大类,涉及局内全部业务科室。按要求,市水务局抽调得力人员组建了审批服务科,进驻中心办公。对各业务科室职能进行了整合重组,印发了《邢台市水务局关于进厅事项统一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重申纪律,明确规定各有关科室从此不再受理各项水许可事项。随着中心正式启动运行,统一水行政许可进入实施阶段。
二、统一水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
涉水审批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水行政许可项目虽较多但相对独立,对一个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同时办理的几个涉水审批事项之间相互联系不紧密;二是均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或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评审,无只形式要件审查,且占用时间较长;三是审批服务作为水行政执法的前提或 "门槛" ,对项目建设、发展和水务部门后续管理发挥着事前监管、控制作用;四是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需要水利、水文、地质等专业知识,同时也需要通晓有关行业政策、法规、规划、规范等。
统一行政许可的总体要求为 "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简称 "双提" ),在具体操作上表现为 "一门受理、一站办结" ,即充分发挥审批服务科的 "窗口" 和 "授权" 作用,从事项发生开始参与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审批的全过程。审批服务科全体同志,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审批流程等要求,积极做好同局内各科室的协调,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紧张而有序地开展工作;一方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改进审批方式,逐步形成了窗口前台与机关后台相结合、分工明确、有机衔接、协调连动、高速运转的审批方式,即窗口人员以形式要件审查为重点,主要负责审批资格和申请条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关后台则重点开展现场勘察和组织论证,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有效地避免了窗口 "收发室" 现象和不必要的重复审查,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
3年内,邢台市共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1556件,全部按时办结,收受业主单位赠送的锦旗12面,多次被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三、统一水行政许可所取得的成效
1、整合了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站)的审批服务职能,加强了水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有效改变了执法 "重督促查处,轻审批服务" 的状况,树立了水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一方面,能够形成合力,在建设项目规划或可研阶段就开始介入审批服务工作,向业主单位大力宣传涉水审批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积极提供法规和技术服务,有效避免了 "先上车,后买票" 的事后处罚、被动执法现象;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对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依据进行清理、精简,简化行政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 "窗口" 办理,以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取得了广大管理相对人的认可,审批服务的事前科学控制作用得充分发挥,为水行政执法开了好头。根据历年来行风评议和公众明察暗访、调查问卷等情况,社会各界对水务部门的依法行政给予较高评价,树立了水务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公信力。
2、推进了水法规的落实,既为项目安全建设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水土资源。审批服务是水行政执法的开端和基础。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突出审批服务,直接促进了有效管理,使后续监管更具针对性和系统性,减少了盲目性和片面性,明显提高了执法效能。同时,利用中心这个平台,紧密联系、积极协调和沟通规划、环保、国土、发展改革等部门,赢得了他们的支持,水资源论证、水保方案和洪水评价等被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要件,突出或前置涉水事项,水务部门成为中心并联审批会议的重要成员,极大地推进了各项水法规的落实。在邢汾(邢台至山西临汾)高速公路河北段建设前期工作中,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和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水务部门主动做好指导、提供服务工作,于7日内完成审批,既保证了项目安全建设和运行,又提供了优质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水行政管理基础。三年来,水行政审批事项逐年增多,被动审批状况逐步扭转,全市取用水秩序不断规范,河道及水工程得到科学保护,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突出审批服务,促进了队伍建设。注重事前监控,进行实地勘验和科学论证是水行政许可制度的显著特点。为此,加强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成为必然要求。坚持实地勘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结合、报告编制单位人员培训上岗制,制定了报告编制单位工作章程,从各行业、专业遴选并建立了评审专家库,实行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报告编制单位专家互评、报告报批稿专家组长(或主任委员)负责制等,加强培训和交流等。经过三年多的摸索和实践,培养了一批懂政策、熟业务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批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形成。
四、存在问题及简要分析
统一水行政许可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要求相比,与推进和保障水利以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比,还急需下大力气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不广泛。邢台市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但据不完全统计,已审批涉水项目只占项目总数的60%,且多为被动审批。这不仅有损法律权威,也将对项目建设和发展产生严重不利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水法规宣传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公众对我市特殊水情了解不深等。
二是运行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内部,前台审批和后台监管联系还欠紧密,存有批而不管或管而不批现象,其相互促进作用不够有力。再者由于远离局机关办公等原因,信息不畅,沟通不够,工作人员对一些新政策和新动态等不能及时了解,影响工作的开展。部门之间,涉水事项审批尚未明确列入市政府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目录,规划、国土、环保、发展改革等部门对水务审批工作支持还没有形成法制化。
三是审批服务有关人员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要重点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技术服务人员长于水利、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知识,但欠缺国家水政策、地方水法规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五、建议或对策
邢台市水资源短缺、突发性洪水、水环境质量降低、水土流失等问题严重且相互影响,易造成恶性循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 "人水和谐"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统一水行政许可十分必要而紧迫。针对以上问题,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当地特殊的水情,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认识;宣传国家现行的水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公众依法治水、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宣传统一行政许可的重大意义和良好反响,树立公众审批即服务的观念等。要不断创新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平时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尽快变要我审批、被动审批、部分审批为我要审批、主动审批、全面审批。
2、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在部门内部,要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审批与监管相辅相成,增强执行力,杜绝批而不管或管而不批行为。建立审批服务人员参与机制,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有关知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了解和搜集相关信息,各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执法行动等要吸收审批人员参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宣传,以出色成绩争取认可和支持,将涉水审批项目列入市政府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目录,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并联审批纳入法制轨道。
3、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对审批管理人员,通过上党课、开展社情民情教育、举办创优活动、坚持月度考核制度等形式,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对技术服务队伍,水务部门要将新政策、新动态等及时传达,专业技术人员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运用。同时,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专业服务质量。
4、强化审批服务监督。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开展问卷调查和评议,加大对 "窗口" 审批服务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办而不办、速办而拖办等行政效能低下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撰稿人: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