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省木材运输证核发

发布时间: 2008-04-12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30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法人、企事业单位,本省属地
办理条件:1、木材检疫合格; 2、木材来源合法。
办理手续:1、检疫证明; 2、木材采伐证或其他来源证明; 3、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审批科审查-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联系电话:0319--2686612
办理地点邮编:钢铁路 市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 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