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核

发布时间: 2008-04-12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22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法人、企事业单位,本省属地
办理条件: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11号《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规定。
办理手续:1、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2、固定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 3、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4、相应的从业人员; 5、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6、由省级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审批科审查-主管局长批准上报-加盖林业局公章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联系电话:0319--2686612
办理地点邮编:钢铁路 市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