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基础设施、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布时间: 2008-04-1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37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项目类别:政府投资项目
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本市属地
办理手续: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2、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3、财政、规划、国土、环保部门意见
办理流程:1、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2、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需评估或征求专家、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包括在内)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联系电话:328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