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发布时间: 2008-04-14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79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冀政【2005】32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暂无
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 2、资料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手续:1、 申请文件; 2、 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 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6、 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办理流程:1、县(市、区)发改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发改委窗口初审,合格受理; 2、市发改委主管领导审签,窗口出具备案证。
公示方式:暂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暂无
监督电话:暂无
办理地点邮编:暂无
咨询渠道: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