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

发布时间: 2008-04-25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第408号令)
办理对象及范围:工业企业
办理条件:1、有固定经营范围; 2、具备防污染和防风险的能力。
办理手续: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3、风险评估报告; 4、验收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审批科审核-主管局长审签-上报省局许可-登记
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夏)2:30(冬)-5:30
联系电话:0319-2686308
监督电话:0319-2686697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