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2686308
通讯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286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邢环评〔2021〕10号
| 2021年5月10日 | 长征搬迁项目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