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营业企业开业核准

发布时间: 2008-03-3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邢台市工商局
事项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内资营业企业开业登记,桥东区、桥西区
办理条件:4、 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 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 6、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证明
办理手续:1、《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资金数额证明》;4、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5、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7、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8、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 工商窗口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公示方式:⑦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②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⑦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②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开业登记费300元;2、副本工本费每本10元; 3、补(换)证照每份50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319-2686519
监督电话:0319-2685085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0319-2686519
办理渠道:钢铁北路118号
状态查询:0319-2686519
备注:代理人凭工商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