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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营业企业变更登记核准
发布时间: 2008-03-3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内资营业企业变更登记,桥东区、桥西区
办理条件:程序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办理手续: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填写《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3、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①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②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③变更资金数额,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④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⑤名称变更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 工商窗口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办理时限:⑧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②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变更登记费100元;2、副本工本费每本10元; 3、补(换)证照每份50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319-2686519
监督电话:0319-2685085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0319-2686519
办理渠道:钢铁北路118号
状态查询:0319-2686519
备注:代理人凭工商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