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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 2008-04-0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桥东区、桥西区
办理条件:程序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办理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办理流程:申请-形式审查-受理审查-审批科科长核准-颁发营业执照或不予变更通知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②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变更登记费100元;2、副本工本费每本10元;3、补(换)证照费每份50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319-2686519
监督电话:0319-2685085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0319-2686519
办理渠道:钢铁北路118号
状态查询:0319-2686519
备注:代理人凭工商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