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 2008-04-0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国家主席令第48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国家主席令第40号);〈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国家主席令第4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本市属地
办理条件:变更各事项所提交材料见后附
办理流程:(一)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外资)窗口提出申请;(二)市工商局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2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2688226
监督电话:2129576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外资)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2688226
办理渠道:邢台市钢铁北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