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明白卡

发布时间: 2013-10-29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183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办理事项: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 游泳; 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
办理部门:邢台市体育局法规产业科
申报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情况:免费
法定期限:30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32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资料→现场勘察→领导审核、发证
服务承诺:廉洁、务实、高效、便民
审批咨询电话: 市体育局法规产业科:5900182
               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2686260
举报投诉受理: 590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