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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换发及其变更
发布时间: 2008-04-03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事项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办理手续:1、开办药店申请书;2、地址确认申报资料;3、申请验收所需提交的资料等。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审批科长审核-带班局长审定-下达同意或不同意筹建通知书-筹建后提出验收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现场验收-审批科长审核-带班局长审定-发证或不发证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办理时限:名称、地址确认: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审核批准10个工作日办理完结;验收10个工作日;备案5个工作日;备案后发证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9)2686238
监督电话:(0319)3166038、3166089
办理地点邮编:办理地址: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药监局窗口;邮编:054001
咨询渠道:(0319)2686238
办理渠道:邢台市药监局行政服务大厅药监窗口
状态查询:到办理场所查询或打电话268623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