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服务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3-01-18      发布机构:市邮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123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春节期间,全市各寄递企业将坚持“不打烊”,并按照邢台市邮政管理局的要求,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保平稳”的目标,统筹运力,安排必要数量的营业网点和作业人员,确保寄递服务网络的有效运行,满足人民群众的寄递需求

邢台市邮政管理局温馨提示,由于雨雪、低温等恶劣天气的出现,邮政、快递干线运输车辆遇高速拥堵严重,加之市区部分营业网点从业人员返乡等各类原因,可能出现部分邮件、快件延迟投递的情况,请广大消费者给予理解,在寄件前详询各企业,并关注各品牌企业网站或营业场所向社会公布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选择服务。

此外,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三部委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烟花爆竹属于第三类禁止寄递物品,全市各寄递企业应拒绝收寄烟花爆竹。寄递企业发现其他城市寄到邢台邮件、快件内件为烟花爆竹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通知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并依法妥善处理。寄递企业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户违反本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