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17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118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要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早研究、重部署、抓实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先后五次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传达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部署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为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党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印发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多个文件,按照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健全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履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制度优势和专家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聘任邢台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为中心法律顾问事务所,张杰民律师为顾问律师,对年度内出台的公积金政策、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在媒体发布重要公告等信息进行前置审查31次,防范法律和社会稳定风险;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四是积极运用法律途径维护中心权益,对市直逾期借款人张某(逾期本息213254.93元),通过划扣开发商保证金方式予以提前清偿,依法维护了中心正当权益和资金安全完整。市直管理部朱某贷款逾期案经邢台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中级法院强制执行,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首笔还款20000元已到账。对3起要求解除公积金借款合同民事诉讼进行了积极应诉。临城县管理部贷款保证金被法院划扣后,及时向临城县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作出裁决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民事诉讼,已于10月18日开庭,中心胜诉。

(三)建立健全公积金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二是出台《关于解决历史欠缴补缴问题的操作指引》、《租房提取操作指引》和《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标准,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了事业发展基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培训。全市公积金系统现共有38名执法人员,分布在机关和各管理部,由中心统一管理调度和培训教育,确保灵活有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印发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3%比例随机抽查单位缴存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情况等事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工作计划对随机抽查事项实现了全覆盖;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中心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抽查计划,采用分级分类和差异化抽查方式,对上传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2345个缴存单位分别按照信用等级A类3%,信用等级B类和C类10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82个单位,随机匹配4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完成抽查工作;三是结合骗提骗贷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9次专项内部审计活动,特别针对历史提取业务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通过购建房信息联网核查、税务发票验真和电话咨询等多种手段,对上述提取业务进行取证核实,开展治理骗提骗贷专项行动。今年共查处骗提24笔,涉及资金209.05万元,退回137.26万元,上报省住建厅3笔,移交公安部门1笔。

(五)依法化解住房公积金领域矛盾纠纷。一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意见的渠道。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已陆续开通12329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和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让服务对象随时随地畅所欲言;二是积极参加市广电行风热线节目,中心领导直接与缴存职工交流答疑解惑,宣讲最新政策;三是积极解决职工反映问题,安排专门力量受理投诉,集中登记、梳理、反馈投诉事项,建立台账管理,实行消号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争取职工满意。截至2022年12月20日,12329住房公积金7*24小时热线累计受理咨询8.88万通,总接入9.29万通,满意度98.5%,受理投诉1个,完成率100%;网站、微信等互联网客服受理咨询9373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 100%。互联网留言 316 件(其中自有网站微信端238件,阳光理政37件,综合网络问政平台41件);市长热线受理148件,回复率100%,所有渠道均按期办结,市长热线承办得分目前市直单位排名第一。收到服务对象赠送的锦旗2面;四是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开设《公积金之声》栏目,全年共录播21期,宣传公积金新政和各管理部精神风貌,并在公积金公众号和官网同时发布,搭建了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新桥梁,深受缴存职工等服务对象好评。

(六)强化权力监督公开透明履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网站、服务大厅和窗口载体,依法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二是创新推动内审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中心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自我监督作用,2022年已完成临西、新河、平乡、柏乡、清河、信都、沙河、任泽和临城等9个管理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不规范问题,及时有效消除了风险隐患。

(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交2022年5至12月份的公积金,缓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办理贷款和提取。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家庭将租房提取额度从12000元/年提高到15000元/年;共为13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缓缴业务,缓缴金额461.68万元。为974户家庭办理了租房提取1149.93万元,租房提取额度提高了270余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349户逾期贷款停止收取罚息,并且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本金6938.38万元;二是积极纾解当前房地产行业困境。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准入门槛;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到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降低到40%;借鉴其他城市经验,9月份在清河县开展了组合贷款试点工作,并成功向4户贷款职工发放了组合贷款268万元,为下一步全市推广打下良好基础;积极拓展与商业银行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推出“信易贷”,以此减轻购房者购买车位的资金压力;优化调整二手房贷款流程,先审核贷款资格,再办理过户手续,有效减少了交易纠纷的出现。

(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租房提取、缴存入账、贷款还款等21种全程网办业务23.58 万笔,网上办理率80.91%,超过省住建厅75%的任务目标;二是加快推动公积金业务档案电子化,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效率,更加方便职工办理各项业务;三是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分批完成了工行、中行、建行商业贷款数据共享,实现了还商贷提取公积金网上办理。今年以来,职工线上办理还商贷提取2860笔,提取金额8591万元。

(九)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在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力教育引导职工群众遵守法纪、珍惜信用,营造了依法依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据市信用办工作通报,我中心在三类市直单位中取得了一季度第2名、二季度第5名的好成绩。中心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信易+”应用场景、信用承诺、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示性约谈等工作得到市信用办肯定;三是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中心网站设立专栏,依法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办事流程等各项政务信息。

(十)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截至12月27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44.95亿元,完成任务目标的115.26%,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归集余额156.6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4.77亿元,做到了应提尽提;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50亿元,完成任务目标的102.27%,贷款余额131.63亿元;个贷率由年初的91.83%下降至84.04%;抵押率达到38.20%,在贷款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仍较去年增长了5.7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实现增值收益率1.5%;个贷逾期率0.05‰,远低于既定0.2‰的控制目标。较好履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职能,有力支持了我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和改善居住条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中心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部门间沟通协调还不够紧密,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三是因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价走低趋势明显,造成公积金贷款逾期及取消借款合同等诉讼呈现上升趋势。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办分离”运行机制,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明高效执法,依法化解住房公积金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全市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三是着力归集扩面和积极稳妥发放贷款,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4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率1.5%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2‰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率达到78%以上。执行好各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坚强领导核心;二是加强全员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三是组织社会性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向开发企业、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订统一的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二是探索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营造信用住房公积金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健全和落实信用建设制度,深入推行缴存、提取、贷款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广公积金“信易贷”业务;四是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化社会监督和公开评议。

(四)提高业务网办率,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完善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线上业务功能,畅通租房支取办理渠道,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推行网上办理,鼓励缴存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单位缴存业务;二是继续探索贷款审批的“网上受理、集中稽核、专岗审批”模式;三是不断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升智能化水平,扩展人脸识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线上业务中的实际场景应用。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