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交叉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9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13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管理水平,有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监控平台建设互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2日。
二、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食品安全副局长带队,主管股长及有关人员共3-4人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档案、实地检查学校的方式进行,检查组要听取被检查县(市、区)教育局落实省教育厅“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工作汇报,查阅工作档案情况,查看平台建设情况(含监控点位及在线率),抽查3所非主城区民办学校或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在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柜、储藏室、就餐区等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现全域、全过程、全覆盖。
2.是否在就餐场所或公共区域设置显示屏,方便师生和家长能够实时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3.视频监控设备是否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标准号GB/T29315-2022),视频画面是否清晰可见。
4.是否将“明厨亮灶”视频信息接入校园安全监控平台、手机APP、第三方平台或本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设置的监控平台(至少实现一种)。
5.实时监控视频时是否存在卡顿、无法正常观看等问题等。
四、检查分工
沙河市检查内丘县、信都区检查临城县、内丘县检查柏乡县、临城县检查隆尧县、柏乡县检查宁晋县、隆尧县检查新河县、宁晋县检查巨鹿县、新河县检查南宫市、巨鹿县检查清河县、南宫市检查临西县、清河县检查威县、临西县检查广宗县、威县检查平乡县、广宗县检查南和区、平乡县检查任泽区、南和区检查开发区、任泽区检查襄都区、开发区检查沙河市、襄都区检查信都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是落实省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确保检查效果。
(二)查出实效。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细致、客观地进行检查,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查问题促提升的原则,要查出问题、查出效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学校一把手要签字,被检查地教育局要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时向检查组反馈整改情况,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因检查工作不认真,应发现却未发现问题,以及发现问题不向市教育局报告,被省验收组查出问题的,除追究被检查地责任单位责任外,检查组也要承担责任。
(三)加强对接。此次检查不再召开动员会,检查组代表市教育局检查工作,被检查地教育局要主动与检查组联系,统筹安排检查时间。
(四)遵守规定。各检查组用车由本检查组负责,检查人员按公务出差规定,由各自单位报销差旅费。检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附件:邢台市2023年县(市、区)交叉互查工作报告样本
邢台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邢台市2023年县(市、区)交叉互查
工作报告样本
市教育局:
我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局工作安排,2023年*月*日对**县(市、区)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县(市、区)共学校(含幼儿园)*所,摄像头××个,在线××个,不在线××个,原因××。
二、检查情况。检查该县(市、区)学校3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校:****。
(二)**幼儿园:****。
(三)**幼儿园:****。
***县(市区)检查组(盖章)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