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5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164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人防字〔20232号)和《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依法开展检查。现将此次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共抽取3个主体,作为检查对象。

(一)2023年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

抽查比例100%,随机抽取1个主体:邢台志德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2023年人防工程设计单位

抽查比例33%,随机抽取1个主体:邢台新思维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单位

抽查比例100%,随机抽取1个主体:中彬检测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

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人员不少于2人,一般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规范填写抽查记录表;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四、检查内容

(一)对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检查

施工图审查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施工图审查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要求,是否存在错审、漏审问题;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存档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审查报告是否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检查

1.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市场行为的检查。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的行为;是否具有完整的合同或手续;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人防工程设计许可资质证书和注册资格执业证书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行为;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行为;工商注册地不在本省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到省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设计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人防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参建项目是否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有结构分部和孔口防护分部质量验收记录;设计文件原始记录与计算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存档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

超出批准范围开展检测(验)业务的;将检测(验)业务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检测(验)的;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检测(验)资质的;出借、套用或转让检测(验)资质的;检测(验)报告弄虚作假的;对防护设备检测标准、图纸和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疏于管理,造成检测(验)数据无法追溯的;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的;在检测(验)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疏忽大意,造成责任事故的;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其他违反人民防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行为。

五、检查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证号

选派方式

1

安雷雷

动员三科副科长

03050079011

随机抽取

2

蔡文娟


03050079005

随机抽取

六、结果处理

(一)抽查结束后,按要求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到河北省双随机监管系统中,同步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监管,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