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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县(市、区)交叉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3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专项工作,现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县(市、区)交叉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二、验收方式
各县(市、区)主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工作副局长带队,主管股长及有关人员共3-4人组成验收组。采取听汇报、查档案、实地检查学校(含幼儿园)的方式进行,检查组要听取被检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档案情况,抽查1所公办乡镇学校和4所民办(含幼儿园)共5所学校。
三、验收内容
(一)是否在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柜、储藏室、就餐区等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现全域、全过程、全覆盖。
(二)是否在就餐场所或公共区域设置显示屏(100人以上43寸显示屏)及方便师生能够实时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三)学校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明厨亮灶”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建立维护工作台账。
(四)是否面向学生家长的公示公开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何种公开公示方式)。
(五)实时监控视频时是否存在卡顿、无法正常观看等问题等。
四、验收分工
沙河市检查临城县、信都区检查柏乡县、内丘县检查隆尧县、临城县检查宁晋县、柏乡县检查新河县、隆尧县检查巨鹿县、宁晋县检查南宫市、新河县检查清河县、巨鹿县检查临西县、南宫市检查威县、清河县检查广宗县、临西县检查平乡县、威县检查南和县、广宗县检查任泽区、平乡县检查开发区、南和县检查襄都区、任泽区检查沙河市、开发区检查信都区、襄都区检查内丘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验收是全面检验落实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确保验收效果。
(二)验出实效。各验收组要严格按照验收内容和要求,认真、细致、客观地进行验收,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和发现问题促提升的原则,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学校,要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时向验收组反馈整改情况,做到发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不走过场。对本次验收过的学校因验收工作不认真,应发现未发现问题的,以及发现问题不向市教育局报告的,后被省、市暗访组发现的,将挂钩考核排名。
(三)加强对接。此次验收工作不再召开动员会,验收组代表市教育局进行工作,被验收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验收组联系,统筹安排验收时间。
(四)遵守规定。各验收组用车由本验收组负责,验收人员按公务出差规定,由各自单位报销差旅费。验收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
邢台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