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冀邢)应急责改〔2023〕危化监察021号
发布时间: 2023-09-06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责令限制整改指令书
(冀邢)应急责改〔2023〕危化监察021号
河北广兴化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202309001号动火作业票未填写可燃气体检测时间及检测结果、动火级别,完工时间等,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18条的要求,违反《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202309001号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负责人未接受安全交底,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4条的要求,违反《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 1-2项问题于 2023 年 9 月 24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邢台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邢台经济开发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