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第四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3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86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人防字〔2022〕1号)和《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依法开展检查。现将此次抽查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31日

二、检查对象

(一)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

抽查比例100%,随机抽取1个主体:河北鑫威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二)2023年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

抽查比例25%,随机抽取1个主体:邢台火车站地下人防工程

三、检查方式

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人员不少于2人,一般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规范填写抽查记录表;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四、检查内容

(一)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检查

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已取得资质证书的资质条件要求;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人防设备的情况;是否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者套牌销售;是否偷工减料、销售伪劣人防设备;人防设备是否存在生产、安装质量问题;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人防设备;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对产品履行维修、保养、更换责任;是否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低于成本销售查产品或者进行价格垄断;是否有安装调试专业队伍,是否按规定对人防设备安装施工进行验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检查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存在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偷窃、故意损毁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等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效能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在可能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设施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拆除改造审批手续;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是否按规定补建或者缴纳拆除补偿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检查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证号

选派方式

1

安雷雷

动员三科副科长

03050079011

随机抽取

2

孟  坤


03050079002

随机抽取

六、结果处理

(一)抽查结束后,按要求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到河北省双随机监管系统中,同步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监管,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