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2-06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11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教育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完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分类标注,完成专家库建设,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监察能力,持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教育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以督导考评为导向,加强对教育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和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平台中的部门组织架构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并完成与“互联网+监管”中监管事项的映射。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时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教育系统抽查结果表述与市场监管局明确的抽查结果表述的映射工作;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应纳尽纳”;做好教育系统“两库”分类标注,坚持科学分类、准确标注,为构建全省统一的分类签字库打好基础。(责任处室:各有关科室;完成时限:4月前)
(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加大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健全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闭环监管。依法依规惩戒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其纳入监管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提升监管对象自律意识,提高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处室:各有关科室;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随机抽查工作报道力度,同时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提升学校、全社会对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公正监管、学校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升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推动随机抽查培训常态化,通过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平台使用技能、规范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整体工作能力,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处室:各有关科室;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系统应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抽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法治安全科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调度的职能作用,相关科室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加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规范,严格按规定制定方案、开展抽查、公示结果,不断提升抽查效能。
(三)强化流程管控,加强督查评估。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全流程追踪抽查计划落实、方案制定、工作开展、平台使用、结果公示和人员参加培训情况,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制度,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和震慑力,坚决防止出现抽查计划不落实、方案制定不认真、工作开展不规范、参加培训不积极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况。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对被抽查主体的回访,督查情况将通报全省。
自本方案印发后,今年具有随机抽查任务的科室要统筹安排,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抽查工作,并及时报送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报法治安全科。
联系人:苏江霞 联系电话:223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