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05-0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69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邢台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单位
名称
序号抽查类别
名称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要求备注
市民政局1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2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公墓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炒买炒卖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预售现象;是否违反公墓建设标准;是否违规建有家族墓穴;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消防、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